福建省莆田市部署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4-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水利局按照省厅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发出《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通知》明确了检查内容、方式和范围,要求各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应用“天地一体化”监管等新技术,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情况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中。
同时召开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要求: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涉河和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点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全过程跟踪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拉网式检查,要充分运用书面检查、随机检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适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各种舆论宣传手段,及时报道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披露重大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抓住不放,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压力,全面增强生产建设项目业主责任意识,增强水土保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