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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以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 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5-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青海省湟中县卡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湟中县李家山海子沟(二期)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大通县青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大通县多林一条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4项水土保持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该4项水土保持工程共完成投资5806万元(其中:国家4782万元,地方1024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92k(其中:完成梯田2287.48hm2、田间道路63.68km、排水沟6.42km、造林280.09h、封育治理3619.34h、护岸墙2.1km、便桥4座等)。
    通过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一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据达标验收的小流域资料汇总计算,西宁市水土流失严重的农业区治理后的土地利用率由50%以下提高到90%,未利用土地由50%以上减少到30%以下。二是提高了项目区的蓄水保土效益。项目的实施有效地减少了土壤流失,提高了水源涵养的能力。据初步调查,项目实施后年可保土187.99万吨,年可蓄水17.35万立方米。从而改变了滑坡、泥石流的形成条件,达到了泥不出沟,有效遏制了沟道下切和沟岸崩塌扩张现象。三是改善了项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完成坡改梯3.43万亩,水平梯田由治理前占耕地50%增加到65%以上,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据初步调查,新增粮食产量171.5万公斤,可解决6860人的口粮问题。四是实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拓宽了脱贫增收渠道。项目实施后可开展机械耕种、收割,提高了机械化耕种水平,为大量劳动力从事第二、三产业创造了空间,拓宽了农民脱贫增收的渠道。五是改善了项目区的人居环境。项目实施后,整齐划一的梯田、四通八达的田间道路,不仅改善了村容村貌,同时也为农业生态观光旅游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基础。
    (青海省西宁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供稿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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