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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6-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监督检查发现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监督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

      根据《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2019年5月24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在建的“福清南岭至海口公路”项目进行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福清南岭至海口公路”全长9.5公里,于2014年12月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8年8月动工,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交投公司,总投资约8800万元。目前该项目土建部分基本完成,正在填筑路基路肩。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建设过程中部分土石方倒入下边坡,未进行拦挡防护;道路改道过程中,原道路上边坡堆放大量土石方,容易造成石块滑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道路临时排水沟还未完善。

      监督检查人员对项目水保措施情况进行登记,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高度重视、立整立改:必须在汛期来临前做好上边坡防护工作,以防止石方滚落,下边坡做好拦挡和网格骨架等防护措施;另外还需做好排水管网开挖和道路景观绿化,及时反馈整改情况;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第三方开展工程水保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福清市水利局报备。

      为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拉网式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充分发挥各种舆论宣传手段,及时报道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披露重大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抓住不放,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压力,全面增强生产建设项目业主责任意识,增强水土保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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