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和县发布淤地坝管理范围内活动安全告知书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7-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防止汛期淤地坝管理范围内人员、牲畜溺水及跌摔等事件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民和县水利局发布了《关于严禁在水库水源地涝池渠道河道等危险水域游玩的安全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明确:严禁到淤地坝管理范围内游玩、野餐、宿营;严禁破坏网围栏,牲畜进入淤地坝管理范围内等涉水危险区域。同时要求,各管理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内开展非技术性公务活动。对违反有关规定,因不顾警示标牌、不听劝阻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挠管理,破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地或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行为,将按《水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水保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告知书》的发布,进一步敦促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了安全责任,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珍爱生命。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王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