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切实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1-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切实推进全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在8市(州)中率先印发了《海南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并成立了以副州长为组长的海南州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州水土保持统筹协调工作。
在考核办法中明确考核工作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结合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目标责任专项考核,由州水利局牵头,会同州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牧、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对县级人民政府的水土保持主体责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旨在全面推进县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水土保持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促进全州水土保持工作的深入开展。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主要是负责全州水土保持工作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全州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推动全州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监督、监测、考核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重大事项;提出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建议;督促各县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监督、监测及考核自评;开展国家水土保持政策的宣传教育。
海南州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的印发和领导小组的成立,将加快推进海南州的水土保持工作,促进全州的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为推进青海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史党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