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共青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正式批复实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1-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9年11月5日,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共青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成贯彻新时期生态文明理念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km²,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1.47万t。到2030年,全面建成与赣江新区总体构架相融入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km²,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1.87万t。
《规划》实施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注重自然恢复,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推动共青城市建设定位:昌九一体化的战略支点、绿色产业发展的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的先行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提供重要支撑。
(江西省共青城市水利局 供稿 江西省水利厅水保处 核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