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江西宜春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见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2-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报讯(通讯员 卢晓莲)根据江西省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宜春市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目前,共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行为41个,并已全部整改到位。
专项行动明确重点执法对象和重点执法内容,将规模在“双50”以上(即征占地面积50公顷以上且挖填土石方总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列为重点执法对象;将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三种行为作为重点执法内容。采取梳理排查、现场核查、执法处理、跟踪督办等程序,按照“上下联动、属地为主,专人负责、统一行动”的原则,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宜春通过专项执法,进一步增强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和社会各界的生态红线意识。
(中国水利报 2019年12月5日 2版 中国水利报通讯员 卢晓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