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多举措强化水土保持监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4-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为进一步落实“治理补短板,监管强手段”的工作要求,南平市多举措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促进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一是“天地一体化”区域监管。针对点多面广的人为水土流失,传统监管方式存在监管盲区、发现违法违规不及时、信息不精准等问题,开展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区域监管,组织县水利部门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疑似违法违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为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项目打好基础。
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在建项目监管。选取辖区内在建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及施工阶段分别开展2次或1次水土保持监督性监管,为专项检查提供基础资料。
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天地一体化”区域监管及委托第三方机构项目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将所有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全部纳入整改,以未批先建、超出防治责任范围、未批先弃,未验先投、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为重点,督促建设单位采取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已审批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跟踪监督,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通过采取系列措施,有效减少和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