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开展淤地坝工程“三个责任人”履职培训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6-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强化淤地坝工程防汛责任担当,提高责任人履职能力及运行管理水平,逐步规范淤地坝运行管理行为,落实管理措施,保证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结合淤地坝工程管理人员学习和工作的需要,根据青海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全省淤地坝安全运用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青水农函[2020]214号)要求,大通县水利局于2020年5月28日组织开展了大通县2020年度淤地坝工程“三个责任人”履职培训。参加培训的有各乡镇村责任人、水保站技术人员及淤地坝巡查责任人,共计130余人次,制作并发放《淤地坝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
此次培训邀请了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专家进行授课,重点对淤地坝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的工作职责、运行管理中的各个环节及安全运用技术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通过培训,明确了淤地坝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及巡查责任人职责,使各防汛责任人熟知了自己的工作内容与职责要求,切实提高了责任人的履职能力。为全面做好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和运用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