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借力“科技活动周”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8-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8月25日,莆田市开展以“科技战役 创新强国”为主题的科技周活动。市水利局作为活动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借力本次活动周平台,开展水利法律法规政策、木兰溪治理和东圳精神等科普宣传,讲好水利战役助力复工复产水利故事。同时,深入各大企业面对面开展在水土保持“强监管”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做法的宣传,并向企业分发相关宣传材料。
一是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前置条件。向在建项目企业强调,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二是违反规定需负的法律责任。强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项目业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理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介绍加强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的做法。对莆田市近年开展的相关水土保持“强监管”做法,如“天地一体化”项目监管、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性监测和区域性监管等做法和成效一一作了介绍。
同日,省市各大媒体和宣传平台对本次活动进行直播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