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夯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水土保持投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9-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为贯彻《水土保持法》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落实黑龙江省和绥化市“十三五”末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明水县政府夯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持力加大水土保持投入。2020年,利用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势,整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815万元实施侵蚀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侵蚀沟25条;推动水土保持专项工作,本级财政拨付37.65万元作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土流失监测经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财政出资支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审查费。水土保持经费的落实,为全面推动县域各项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明水县水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