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三项措施强化水土保持监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9-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一是进行全面清查。对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已开工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组织水保办人员集中开展核查和处理,经认真核查,205个开工项目中有191个为合规项目,有未批先建违规项目14个。对14个违规项目已全部依法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单位在3个月内补办水土保持方案手续和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是强化联合监管。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环保、园区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在项目审批时共同把关,提醒业主需办理水保方案审批,共同做好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新审批项目24个(报告书17件、报告表7),登记备案14件,验收备案1件,征收补偿费184万元。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充分运用遥感监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互联网+监管”等多种方式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实现在建项目检查全覆盖,现场检查的比例不低于在建项目数的30%。截止目前已完成现场检查24次、出动检查人员65人次,督查项目123个。同时配合省水利厅完成辖区内4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市水利局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查到的8个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情况监督检查。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