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组织开展《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系列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10-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自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赣州市水土保持系统围绕《水土保持法》和《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全面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强化组织周密部署。市水保局周密部署,提前下发宣传通知、做好谋划,组织各县(市、区)水土保持部门按计划有序进行《水土保持法》和《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共开展水土保持进机关20余次,宣传人数3740人、进社区31次,宣传人数21110人,进校园19次,宣传人数4675人、进企业126次,宣传人数3459人。
创新立体式宣传方式。市级层面召开贯彻实施《条例》新闻发布会,开展有奖问答活动,各县(市、区)在生产建设项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共区域宣传栏张贴“一法一条例”宣传挂图近400份;发放宣传单6.85万份。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1900条次;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利用电视平台播放宣传短片105条,覆盖群众近18万人次。
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除了组织市、县两级水土保持部门干部认真学习“一法一条例”外,更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主体,各地组织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领导专题学习《条例》,有针对性的讲解“一法一条例”相关条款。截至目前,共有15个县(市、区)在县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9个县(市、区)在县政府(管委会)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一法一条例”,参加学习的领导干部330余人;同时,组织基层乡(镇)、村干部专题学习134次,培训人数7027人。
通过此次“一法一条例”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和领导干部、生产建设项目业主等有关群体对《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的知晓率,增强了全民的水土保持法治意识。
(赣州市水土保持局赵易琴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