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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开展矿山整治百日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11-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漳平市政府制定《开展矿山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由市水利局联合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五个部门和矿山所在乡镇组成矿产资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全市35家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整治旨在严查“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对整改落实进度开展一次专项督察,督促矿山企业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通过矿山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掌握矿山企业在用林用地、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方面突出问题,查找职能部门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及部门之间协调难点和堵点,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矿山企业依法办矿、规范开采等矿产资源综合管理水平。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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