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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丰县:强化未批先建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监管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5-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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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提前谋划排查未批先建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根据合肥市水务局《关于做好在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合肥市水务局2021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水城乡函〔2021〕40号)等要求,安徽省长丰县水务局党委高度重视,由分管党委委员、副局长带队,分成两个核查小组,于4月26日开始对近两年来县发改委立项批复生产建设项目名录中的560个生产建设项目,同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县园林建设管理中心及14乡镇(区)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接,对全县560个生产建设项目涉及是否编制报批水土保持方案逐一进行现场调查复核。目前,对初步认定未批先建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陆续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工作。

  下一步,长丰县水务局将按照上级水利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对未批先建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进行跟踪督查通报处理,同时全面加大县内已批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方案实施的监督查处力度,确保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全面依法合规。

  (安徽省长丰县水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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