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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齐抓共管,做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水土保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5-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推进平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实施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4月14日,漳州市水利局牵头组织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水土保持成员单位,深入平和县花山溪流域开展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察看了霞寨镇高山村退果还茶、群英村生态果园,坂仔镇仁山村退果还林,小溪镇联光村、山格镇铜中村退果还耕以及山格镇土田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实地察看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并就其治理经验与存在问题与县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座谈交流。

  调研组肯定了平和县在推进花山溪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方面的积极探索和阶段性成效,并针对结构调整过程中如何做好水土保持提出五点指导意见:

  一是退果还林(茶)。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头戴林(阔叶林)帽”,增强山体水源涵养能力;要避免机械上山、炼山整地损毁现有地表、梯壁植被;提倡采用“品”字型整地、种植混交林,加大植草、抚育等措施,避免退果还林(茶)过程产生的水土流失增量。

  二是园地改耕地。要科学推进,注重实施过程中岸边留草,按照“园改耕”的功能定位,退出一处立即恢复一处,减少园地大面积退出时长时间裸露而引起水土流失。

  三是果园生态化改造。要加大蜜柚园生态化改造力度,按照等高布置原则,推广前有埂、后有(竹节)沟、壁有草的保水、保土、保肥梯田,建设生态果园,增加地表植被覆盖度,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土壤保墒保肥能力。

  四是加强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退果还耕、退果还林、退果还茶等措施矢量数据库以及实施前、中、后期的跟踪管理图片或视频资料,加强改后管理,确保“调整一处就有效提升一处”,避免水土流失斑短时激增,为下一步流域水土流失削斑减量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五是加大宣传。要加大宣传《水土保持法》国策宣传,改变退果还林(茶)、退果还耕、果园生产等传统“清耕”“净耕”观念,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进机关、进企业、进田间地头等宣传活动,全面提高流域群众的水土流失的忧患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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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蜜柚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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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宣传走进千米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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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改耕地(岸边留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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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果还茶

  (供稿:福建漳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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