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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海原县探索实行网格化淤地坝管护模式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5-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海原县地处宁夏黄土丘陵沟壑区和中部干旱带,由于地形复杂、干旱缺水,水土流失严重。为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多年来共建成淤地坝66座,其中骨干坝33座,中型坝28座,小型坝5座。由于分布广、范围大、巡护距离远、费用高、运行管护责任大、难度大,淤地坝日常管护工作成为一项影响安全运行管理的难点。

去年以年,海原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淤地坝运行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探索运用网格化管理理念,优化整合基层管理资源,创新出了一条淤地坝运行管护新途径。

一是整合管理资源。按照“减人增薪、一岗多责、考核取酬”的原则,将各乡镇河道巡护保洁员、水库及淤地坝看护人员、网格员及其他公益性岗位优化整合聘用,由乡镇统一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一支拉得出、顶得上、起作用的队伍,切实解决了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部门分割、职责重叠、拿钱不干活”等突出问题,同时,提高了巡护人员工资待遇,由县财政统一支付,提升了聘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归属感。二是优化配置人员。根据淤地坝看护责任的轻重程度,将原淤地坝看护人员集中优化整合,合理配置,网格化管理,统筹开展工作。对下游河段无居住群众的淤地坝,根据防洪要求由交通最为便利或相邻的网格员承担看护责任;对村界交汇处的淤地坝,由控制面积内最近的村安排网格员担任看护责任人,提高了看护的便利程度和工作效率。三是实行竞聘上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谁用人,谁聘用、谁管理”,由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通盘考虑,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通过公开竞聘方式,选聘管护人员,明确了管护人员的聘用、解聘、管理、工资发放等工作流程。强化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督促聘用人员履职尽责,实现统一聘用、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筹开展工作的目的。

(供稿: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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