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积极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十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3-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21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10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十二周年纪念活动,黄陵县水务局积极筹划、统一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是紧抓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实施周年以及3月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黄陵县清明、重阳祭祖等活动的有利时机,采用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通过电视媒体播放、街头宣传、悬挂标语,水土保持宣传广场墙、壁、板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活动,共计展出水保法宣传版面15幅,散发水保法宣传传单3000余份,增进了社会各行各业对水土保持法的了解,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促进各开发建设单位合理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的自觉意识,增强了水土保持法的社会影响力。
二是利用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建设的休闲广场的宣传栏、宣传墙、碑、牌等载体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水保法律法规,努力促进全县广大群众从对水保法律法规的“知法”,到对水保法律法规的“懂法”和自觉“守法”,共同保护和建设水保生态环境。
三是始终坚持培养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利用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参加培训班、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建成一支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保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