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修订颁布实施十二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3-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23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十二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淮委积极开展宣贯活动。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两办《意见》,委党组第一时间安排专题学习,并将学习《意见》纳入淮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组织研究编制淮委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初步提出53条具体工作举措,落细落实新时代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二是及时印发并公布《2022年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区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公报》,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淮委以案普法案例中发布未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措施违法案例,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四是在淮委办公大楼一楼电子屏上显示“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等宣传标语。五是结合开展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在建项目现场检查和“水土保持进工地”党建联建活动,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并向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赠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制度选编》,强化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通过一系列宣传,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强化水土保持法治观念,积极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依法依规强化水土保持工作和服务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供稿:淮委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