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3-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23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12周年。为深入广泛推动水土保持法周年宣传活动,河南省水利厅于专门印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十二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水利部门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围绕《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近年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效,于3月1日开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水土保持宣传专栏进行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水保普法宣传,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宣传展板、横幅,发放宣传画册及张贴海报、标语、出动宣传车辆等户外宣传活动,集中对社会公众宣传;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运用线上线下平台发布典型案例,使案件依法办理的过程成为生动的普法公开课,使以案普法成为水保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等,把宣传月活动推向了热潮,取得了水土保持法治宣传的良好效果。
(水利部网站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