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司举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财务管理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促进项目建设管理,2009年12月16日至18日,水土保持司在广西桂林举办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财务管理培训班。全国农发水土保持项目涉及的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项目管理人员、130个项目县的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安排了项目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县级农发水保项目报账及管理等课程。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张新玉副司长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广西水利厅蔡德所副厅长致辞。
张新玉副司长总结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管理工作提出要求。截至目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已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0亿元,地方财政、群众自筹资金19亿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69万平方公里,形成了一套成功的综合治理开发技术路线,工程实施成效明显。
国家综合农业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中央财政投资近年来呈稳步增长的趋势,2009年中央财政投资27524万元,较2008年增加1411万元,建设范围涉及9省市及黑龙江农垦总局的133个项目县。2010年,中央投资控制指标将在今年的基础上再增加1亿元,达到3.7亿元,新启动黄土高原梯田建设工程项目,新增32个项目县。随着项目资金投入额的不断增加,资金及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更加突出。张新玉副司长要求,今后要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充分发动群众,切实保障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群众投工投劳既是一个重要的资金筹集渠道,也是改善干部工作作风,调动群众积极性,保障工程建设和长效运行的有效途径。各地应把落实群众参与工作上升到考验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高度,切实推动群众参与农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二是严格资金管理,杜绝一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目前各项目县资金报账制执行情况良好,严格做到专户专帐,专人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完善,很多地方还将资金委托国库管理,较好地保障了农发水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同时,个别项目县也存在着一些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甚至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资金使用问题。各级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从制度上、管理上着手,将资金管理作为项目的生命线,不断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