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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专题研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5-05-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四部法律,近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组织长江、黄河、松辽等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开展专题研讨,聚焦相关法律对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晰职责,提出重点工作思路和措施。

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重大战略,黑土地保护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国之大者”,青藏高原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贯彻落实相关法律,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研讨重点分析了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东北黑土区以及青藏高原地区的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现状,围绕理解立法目的、重要条文要求、水土保持监测法定职责、当前存在的主要水土流失问题,以及如何科学高效地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工作等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进一步统一认识,要求相关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清晰认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好新时代大江大河流域和重点战略区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服务支撑国家重大决策。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表示,将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相关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系统谋划大江大河流域、国家重点战略区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细化监测工作重点,明确重点监测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监测工作,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与生态环境修复成效评价、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水土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功能评价、开发建设活动水土流失监管以及水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数据管理与应用等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将聚焦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监测评价与深度分析工作,积极探索运用水土保持监测新方法、新手段,科学、准确、及时、定量地响应法律要求和各方关切,更好地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支撑作用。

(供稿: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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