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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督察中兴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甜高粱茎秆燃料乙醇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2年6月27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巴彦淖尔市水土保持局、五原县水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中兴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甜高粱茎秆燃料乙醇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中兴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甜高粱茎秆燃料乙醇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境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原料基地及配套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吨甜高粱茎秆燃料乙醇。项目总占地面积64.8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18.0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5.8亿元。水利部于2011年1月以水保函[2011]17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督查组查勘了项目现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汇报,并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意见。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限期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尽快督促监理、监测单位进场开展工作,按要求上报监测实施方案和监测成果,同时要加强与水土保持部门的沟通协调,自觉接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的检查。

    王刚 付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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