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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网站 | 珠江水利委员会完成2021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11-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党组关于规范督促检查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检查,督促指导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提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要求,近日,珠江水利委员会由委领导带队,组成5个督查组分别对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五省(自治区)2021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随机抽取了5个省级审批项目、10个市级审批项目、10个县级审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92个近3年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违法违规项目和11个2021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五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责任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总体情况。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各级水利水保部门重视水土保持监管履职,认真开展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遥感监管工作,对2021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较为重视,2021年度工程进展较顺利,但也还存在着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不规范、遥感监管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力度不够、部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有缺陷,建设进度滞后、管理制度不完善、工程验收滞后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分别与有关县级、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加强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监督检查流程;二是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遥感监管违法违规项目的查处力度;三是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严把审查、审批质量关,切实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有关项目县(市、区)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成后管护得到落实;五是有关项目县(市、区)要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早日发挥效益。通过督促检查,各市县水利部门表示,检查过程也是一次业务培训过程,对基层水利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有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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