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强化责任意识 夯实工作基础
确保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
水土保持司司长 刘 震
(2012年6月18日)
一、近年来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取得的显著成效
近年来,水利部组织了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淤地坝等水土保持拦挡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的若干意见》(水保〔2010〕455号)。去年6月,水利部在山西临汾召开了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现场会,与黄委和七省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和除险加固责任书》。黄委和七省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筹措资金、除险加固,有效应对局地暴雨,成功战胜秋汛洪水,确保淤地坝安全运用,为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淤地坝防汛责任制逐步落实。黄委和七省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淤地坝安全生产与防汛保安工作,通过多种方式,落实淤地坝防汛责任。一是签订《责任书》。各省区认真落实去年现场会精神,积极开展《责任书》签订。甘肃省水利厅与7个地市,庆阳市与8个县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了《淤地坝安全运用和除险加固责任书》,其他省区正在抓紧落实《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二是纳入防汛管理体系。黄委和七省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将淤地坝安全度汛纳入了本部门或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淤地坝防汛管理责任制,包括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负责制、工程管理单位及管护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做到了防汛对象明确,防汛责任落实,防汛责任人清楚。三是细化和完善防汛预案。各地结合近几年防汛预案在实际运用中的不足,对淤地坝防汛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报送相关防汛机构进行审核、备案,并针对不同洪水及险情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使防汛预案在指导行政首长组织“防、撤、抢”中更具可操作性。四是完善值班制度督查和汛情、雨情逐级报告制度,并对抢险队伍组建、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做出了安排部署。
(二)淤地坝安全运用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水利部印发了《黄土高原小流域坝系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和《黄土高原淤地坝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黄河防总印发了《黄河防总淤地坝防汛值班督查制度(试行)》、《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险情灾情划分标准和重大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办法(试行)》、《黄土高原淤地坝汛前检查办法和黄土高原淤地坝重大险情灾情核查工作制度》。这些制度和办法立足“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对淤地坝考核评估、汛前检查、汛期值班管理、信息报送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规范。
(三)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相继启动。各省区按照《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相继启动了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宁夏自治区提出了2011年至2015年完成195座淤地坝除险加固目标任务,2011年开始实施了67座淤地坝的除险加固。甘肃省水利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研究全省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精神,争取财政专项资金4500万元,计划分三年完成169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陕西省从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中,在2010-2011年共安排6000多万元资金用于160余座病险淤地坝的除险加固工作。山西、河南、内蒙、青海等省区也积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淤地坝进行除险加固。
(四)落实淤地坝维修养护经费进展顺利。各地以贯彻落实《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契机,立足实际,早谋化、早动手,积极落实淤地坝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012年,宁夏将中央财政安排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758万元中的139万元用于隆德、西吉等6县(区)23座淤地坝工程的维修养护。陕西省延安市,2011年将中央安排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126万元全部用于宝塔、安塞等5县区23座淤地坝工程的维修养护。青海省按照骨干坝每座1500元,中型坝每座800元的标准,落实省级淤地坝管护经费300万元,各县自筹管护经费113.72万元,用于补助淤地坝管护人员。甘肃庄浪县、陇西县,内蒙古准格尔旗、达拉特旗,山西隰县、永和县等地也将淤地坝管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经过多年建设,特别是去年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现场会议以来,淤地坝安全运用状况有了一定改善。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淤地坝量大面广、基础薄弱、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特别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防灾抗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淤地坝防汛安全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不利因素,形势不容乐观,困难不容低估,思想不容麻痹,工作不容懈怠,淤地坝安全运用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一是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从目前淤地坝除险加固进展情况看,两年来,七省区除险加固淤地坝仅400座左右,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陆续出现淤地坝淤满或出险,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二是淤地坝防汛抢险能力仍然亟待提高。黄土高原沟道特点决定了淤地坝抢险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目前,仍有不少地方的淤地坝尚未真正融入当地的防汛管理体系,防汛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群众防汛队伍组织困难,技术手段欠缺,能力建设严重滞后;由于多年没来大水,当地的干部群众缺乏抗大洪、抢大险的戒备意识,担负防汛组织指挥的一些行政领导,缺乏实战经验,遇到险情特别是溃坝性险情,应急管理和应变能力将面临严重挑战。
三是淤地坝安全运用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已建成运行的淤地坝建设标准低,设施不配套,控制性骨干工程少,坝系工程上下串联,没有溢洪道,有的工程已淤满或老化失修,病险问题突出,泄流能力不足,不能正常发挥滞洪保安作用。淤地坝防汛在资金、物资等方面,还没有真正融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特别是淤地坝防汛经费多数地方没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缺乏稳定的资金渠道。一些地方运行管理责任不到位,有相当数量的淤地坝为适应当地群众用水需求而蓄水运行,有的淤地坝无工作便道或放水建筑物损坏,遇险调度困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这些都是当前黄土高原地区防汛安全必须面对的突出问题。
四是淤地坝度汛工作认识仍然有待提高。近年来,部分淤地坝除险加固后,淤地坝防汛能力有所提高,部分干部群众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抬头,防大洪、抢大险意识不足;一些地方淤地坝汛前检查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骨干坝及重要的中型淤地坝防汛责任人未在当地媒体公示,防汛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方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一些下游有村庄或群众散住户,存在严重隐患的淤地坝,制定的预警和人员转移方案、防汛指挥、技术指导、抢险人员的分工、通知群众转移的预警信号、群众安全转移的路线和地点等不够具体。
二、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做好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淤地坝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风险最大的一项建设内容,事关工程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的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把淤地坝安全运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淤地坝安全。尤其在汛期要经常提醒领导和基层一线的同志,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认真检查淤地坝除险加固和度汛责任是否落实,各个环节的工作是否已经到位,真正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运用责任制。各省区要按照水利部、黄委与各省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淤地坝安全运用责任书》的要求,落实淤地坝安全运用责任。目前还有一些地方的淤地坝安全运用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各省区于今年7月中旬前完成全部《责任书》签订工作,要逐坝落实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管护责任人,责任书要一直签到管护人员,并在新闻媒体公告。今年7月底各省区水利厅要将《责任书》签订情况和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情况报送黄委,黄委汇总后报送水利部。
三是要进一步抓好前期工作。2010年水利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淤地坝等水土保持拦挡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的若干意见》,对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用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今后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意见》明确提出“十个不”、“两个坚持”、“两个优先”和“三个提高”。 “十个不”:一是小流域治理程度达不到30%的,不得安排淤地坝建设;二是不得进行单坝建设,在骨干坝控制范围外,一般不得建设孤立的中型淤地坝; 三是凡是下游影响范围内有居民点、学校、工矿、交通等重要设施的,一律不得安排建设骨干坝和中型淤地坝;四是不得建设库容规模在100万m3以上的骨干坝;五是无特殊情况,不得建设没有溢洪道的“两大件”骨干坝;六是尽可能不安排串联骨干坝,确需串联的,串联骨干坝数量最多不能超过3个;七是骨干坝控制面积,按剧烈、极强度、强度侵蚀区,分别不得超过3、5、8平方公里;八是要确保工程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否则不得开工建设;九是严格禁止淤地坝蓄水运用;十是对淤积面已达到或超过设计淤积高程,并投入正常生产运用的淤地坝,不再安排加高工程建设。“两个坚持”:一是坚持“沟坡兼治”这一水土保持的重要经验。二是淤地坝建设必须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骨干坝、中、小型淤地坝合理配置,形成功能互补,作用相济的小流域坝系。“两个优先”:一是各地在安排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时,要优先选择已建设淤地坝的小流域;二是对治理程度较高小流域,要优先配套安排沟道淤地坝建设。“三个提高”:一是提高骨干坝的建设标准。骨干坝的设计和校核洪水标准比照相应小型水库的设计和校核标准进行。二是提高中型坝的建设标准。在骨干坝控制范围外确需建设中型坝的,按骨干坝的设计和校核洪水标准进行,按“三大件”设计枢纽结构。三是提高放水设施设计标准,放水工程的卧管最低放水孔位置,须尽量放低高程。
四是要进一步搞好管理和运行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规范从前期工作、计划安排、施工、监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管理,严格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
五是要进一步解决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的费用。在部里积极争取将淤地坝除险加固纳入新一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同时,各省区要积极争取从地方财政资金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病险淤地坝的除险加固。各省区要积极争取从财政部、水利部安排的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和省级水土流失补偿费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落实管护经费。这些年来,我们不少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财力增强,希望财政状况好的市县能自己解决管护经费。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汛期检查。各省区要切实按照部里要求,认真开展汛前自上而下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汛期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严密监控淤地坝汛情,督导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
七是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要按照水利部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建议黄委明年适时搞几期培训班,特别是对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系统培训。各省也要层层加强培训,培训到管护人员。鼓励各地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比如通过制作淤地坝建设专题片、管护手册、光盘等,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
八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要把淤地坝信息化建设作为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放到突出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完善淤地坝建设管理数据库。各地要按照我部印发《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淤地坝数据库的推广应用和各地要数据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