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2016年水土保持大事回眸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1-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成功召开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6年4月14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十二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十三五”水土保持重点工作。云南省省长陈豪致辞,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省长尹力作工作报告,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刘宁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陈琴作会议总结。
二、部批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大
采取以流域管理为主导,区域、行业管理相结合的联动检查机制,组织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和江苏等11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西藏交通运输厅、云南交通运输厅、昆明铁路局等9家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完成流域内213个部批在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在长江委门户网站公告了2015年现场检查的58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全年共承接水利部转办24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工作,其中对6个建设项目提出了终止行政审批,撤回验收申请建议。
2016年,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监督管理处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利系统“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进入常态化
按照水利部要求和流域机构的职能,先后开展了流域6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半年、下半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随机抽查38个项目县,检查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管理情况,针对督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地方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完成省级督查报告上报水利部。
四、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
2016年10月,长江委在武汉组织召开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座谈会,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委有关部门和单位,长江流域11个省(区、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监测机构负责人,相关流域机构监测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郭索彦出席会议并讲话,长江委副主任陈琴致辞,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局长廖纯艳作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交流“十二五”期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分析研判监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共同谋划“十三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事业发展思路。
五、召开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座谈会
2016年3月,长江委在贵阳市召开了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座谈会,会议总结了“十二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成效,通报了2015年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情况,对“十三五”及2016年监督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六、组织召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协作网年会暨科研工作座谈会
2016年1月,在四川成都组织召开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协作网年会暨科研工作座谈会,流域内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局处主要负责人和科研工作主管人员、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十二五”期间流域水土保持科研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果,提出了“十三五”流域水土保持科研工作的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
七、编制完成《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报(2006~2015年)》
依托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和流域内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组织编制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报(2006~2015年)》并通过长江委技术审查。公报收录了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重要事件等信息,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社会公众服务提供依据。
八、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开展宣传工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抓住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财经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主流媒体宣传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契机,在新闻联播、中央财经评论先后播出了有关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的采访报道。在2016年上海举办的长江论坛上,廖纯艳局长做了“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筑牢长江生态保护绿色屏障”的专题发言。
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五周年宣传工作,编印出版了《山川秀美新画卷—长江水土保持映像》画册,以水利、水土保持网站为宣传载体,在人民长江报发表《监督检查,高效联动彰显法威》、《法卫山水青—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亮点扫描》专题文章,全年在报刊、网站宣传报道信息达100多条。
九、水土保持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依托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组织完成四川攀枝花市市辖区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监督工作,完成年度任务,为大面积推广提供成功经验。应用无人机监控和高分辨率影像解译技术,在大渡河双江口、雅砻江杨房沟、澜沧江托巴三个大型水电站开展以空间信息采集与地面监测相结合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为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精、准、快探索新路子。
更新完善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录入生产建设项目3870个,其中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1078个。
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流域水土保持的需要,组织开展了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专项调研,完成调研报告。通过调研较全面地摸清了长江源头区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主要问题,为今后实施预防保护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开展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三峡库区等两个流域重点区域水土保持调研工作,总结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及防治对策。
十一、广泛开展技术培训
组织编制了《长江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使用手册》和《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手册》,制作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新要求解读》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培训资料和课件,并主动进行共享,受到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的好评。采取现场检查+集中培训的方式,对昆明铁路局、云南省交通厅、安徽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所辖17个重点项目参建单位进行水土保持集中培训,培训人员近90人次。
与湖北省、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合作,举办两次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开展培训班,培训国家重点工程管理的工作要求和重要环节。
2016年4月14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十二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十三五”水土保持重点工作。云南省省长陈豪致辞,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省长尹力作工作报告,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刘宁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陈琴作会议总结。
二、部批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大
采取以流域管理为主导,区域、行业管理相结合的联动检查机制,组织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和江苏等11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西藏交通运输厅、云南交通运输厅、昆明铁路局等9家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完成流域内213个部批在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在长江委门户网站公告了2015年现场检查的58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全年共承接水利部转办24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工作,其中对6个建设项目提出了终止行政审批,撤回验收申请建议。
2016年,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监督管理处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利系统“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进入常态化
按照水利部要求和流域机构的职能,先后开展了流域6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半年、下半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随机抽查38个项目县,检查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管理情况,针对督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地方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完成省级督查报告上报水利部。
四、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
2016年10月,长江委在武汉组织召开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座谈会,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委有关部门和单位,长江流域11个省(区、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监测机构负责人,相关流域机构监测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郭索彦出席会议并讲话,长江委副主任陈琴致辞,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局长廖纯艳作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交流“十二五”期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分析研判监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共同谋划“十三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事业发展思路。
五、召开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座谈会
2016年3月,长江委在贵阳市召开了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座谈会,会议总结了“十二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成效,通报了2015年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情况,对“十三五”及2016年监督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六、组织召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协作网年会暨科研工作座谈会
2016年1月,在四川成都组织召开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协作网年会暨科研工作座谈会,流域内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局处主要负责人和科研工作主管人员、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十二五”期间流域水土保持科研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果,提出了“十三五”流域水土保持科研工作的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
七、编制完成《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报(2006~2015年)》
依托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和流域内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组织编制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报(2006~2015年)》并通过长江委技术审查。公报收录了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重要事件等信息,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社会公众服务提供依据。
八、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开展宣传工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抓住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财经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主流媒体宣传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契机,在新闻联播、中央财经评论先后播出了有关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的采访报道。在2016年上海举办的长江论坛上,廖纯艳局长做了“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筑牢长江生态保护绿色屏障”的专题发言。
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五周年宣传工作,编印出版了《山川秀美新画卷—长江水土保持映像》画册,以水利、水土保持网站为宣传载体,在人民长江报发表《监督检查,高效联动彰显法威》、《法卫山水青—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亮点扫描》专题文章,全年在报刊、网站宣传报道信息达100多条。
九、水土保持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依托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组织完成四川攀枝花市市辖区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监督工作,完成年度任务,为大面积推广提供成功经验。应用无人机监控和高分辨率影像解译技术,在大渡河双江口、雅砻江杨房沟、澜沧江托巴三个大型水电站开展以空间信息采集与地面监测相结合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为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精、准、快探索新路子。
更新完善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录入生产建设项目3870个,其中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1078个。
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流域水土保持的需要,组织开展了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专项调研,完成调研报告。通过调研较全面地摸清了长江源头区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主要问题,为今后实施预防保护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开展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三峡库区等两个流域重点区域水土保持调研工作,总结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及防治对策。
十一、广泛开展技术培训
组织编制了《长江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使用手册》和《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手册》,制作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新要求解读》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培训资料和课件,并主动进行共享,受到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的好评。采取现场检查+集中培训的方式,对昆明铁路局、云南省交通厅、安徽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所辖17个重点项目参建单位进行水土保持集中培训,培训人员近90人次。
与湖北省、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合作,举办两次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开展培训班,培训国家重点工程管理的工作要求和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