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2016年水土保持大事回眸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1-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加强督查,全面推进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受水利部委派,珠江委先后对云南、贵州、广西、海南四省(自治区)20个项目县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5年前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以及2017年度项目前期储备情况等四方面开展了两次全面督查,历时2个多月。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了督查报告,并及时上报水利部,有力促进了四省(自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进展。
二、首次向社会公告2015年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2016年初,珠江委组织技术力量对2015年珠江流域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相关情况及2015年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了收集及分析整理,于2016年1月在珠江委网站公告了2015年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这也是珠江委首次开展的水土保持公告活动。
三、继续加大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力度。2016年,珠江委超前谋划,提前制定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方案,坚持以流域管理为主导,深化流域各省(自治区)联动检查工作机制,组织流域各省(自治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并分工负责,对流域130个部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珠江委现场检查27个、书面检查76个,各省(自治区)水利厅现场检查27个,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工作效率、质量和工作成效,再次实现了部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开展了珠江流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调研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珠江流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调研工作,提出了加强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完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审和批复工作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促进公路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整体提升公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五、成功举办了珠江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培训班。2016年3月,珠江委在广州举办了珠江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培训班,各省(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负责水土保持监督的领导、主要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水土保持司派人到会指导。培训班组织学习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回顾总结了2015年生产建设项目检查情况,交流讨论了2016年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圆满完成2016年珠江流域部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奠定了基础。
六、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完成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任务。2016年,珠江委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办法和规程的要求,从验收材料受理、现场验收、材料报送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周密安排、积极协调、扎实工作,组织完成了12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工作。
七、积极开展新《水土保持法》的系列学习、宣传活动。2016年3月-6月,在委办公大楼举办了《绿色珠江生态之基》专题图片展,在中国水利报、珠江水利网开展水土保持专题宣传,在《人民珠江》分两期开设水土保持专栏,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宣传珠江委、流域各省(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督执法、监测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八、组织完成珠江流域生产建设项目示范县(区)—深圳宝安区“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有力推进了珠江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目前,由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主持开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移动信息采集系统(客户端、服务端),已在其它流域、各省(自治区、市)开展推广应用,取得了初步成功。
九、圆满完成珠江流域两区与岩溶石漠化动态监测任务。根据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总体部署,2016年度完成了珠江南北盘江治理区、红河上中游治理区14县共3.27万平方公里面积监测任务,东江上游预防保护区两县共2551平方公里监测任务;开展了西南八省(区、市)野外调查与复核工作,共计获取了249个无人机单元航拍影像,并进行了成果现场精度验证和强度复核等工作,完成了岩溶石漠化现状监测成果数据的汇总分析,编写了项目2016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与成果报告。
十、积极探索并大力推广水土保持监测新技术、新方法。以岩溶石漠化监测和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为依托,初步形成了基于无人机和不同尺度遥感数据的植被盖度、基岩裸露率定量遥感反演方法,为进一步摸清岩溶地区石漠化现状及变化监测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首次向社会公告2015年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2016年初,珠江委组织技术力量对2015年珠江流域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相关情况及2015年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了收集及分析整理,于2016年1月在珠江委网站公告了2015年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这也是珠江委首次开展的水土保持公告活动。
三、继续加大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力度。2016年,珠江委超前谋划,提前制定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方案,坚持以流域管理为主导,深化流域各省(自治区)联动检查工作机制,组织流域各省(自治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并分工负责,对流域130个部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珠江委现场检查27个、书面检查76个,各省(自治区)水利厅现场检查27个,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工作效率、质量和工作成效,再次实现了部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开展了珠江流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调研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珠江流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调研工作,提出了加强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完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审和批复工作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促进公路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整体提升公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五、成功举办了珠江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培训班。2016年3月,珠江委在广州举办了珠江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培训班,各省(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负责水土保持监督的领导、主要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水土保持司派人到会指导。培训班组织学习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回顾总结了2015年生产建设项目检查情况,交流讨论了2016年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圆满完成2016年珠江流域部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奠定了基础。
六、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完成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任务。2016年,珠江委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办法和规程的要求,从验收材料受理、现场验收、材料报送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周密安排、积极协调、扎实工作,组织完成了12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工作。
七、积极开展新《水土保持法》的系列学习、宣传活动。2016年3月-6月,在委办公大楼举办了《绿色珠江生态之基》专题图片展,在中国水利报、珠江水利网开展水土保持专题宣传,在《人民珠江》分两期开设水土保持专栏,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宣传珠江委、流域各省(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督执法、监测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八、组织完成珠江流域生产建设项目示范县(区)—深圳宝安区“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有力推进了珠江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目前,由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主持开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移动信息采集系统(客户端、服务端),已在其它流域、各省(自治区、市)开展推广应用,取得了初步成功。
九、圆满完成珠江流域两区与岩溶石漠化动态监测任务。根据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总体部署,2016年度完成了珠江南北盘江治理区、红河上中游治理区14县共3.27万平方公里面积监测任务,东江上游预防保护区两县共2551平方公里监测任务;开展了西南八省(区、市)野外调查与复核工作,共计获取了249个无人机单元航拍影像,并进行了成果现场精度验证和强度复核等工作,完成了岩溶石漠化现状监测成果数据的汇总分析,编写了项目2016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与成果报告。
十、积极探索并大力推广水土保持监测新技术、新方法。以岩溶石漠化监测和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为依托,初步形成了基于无人机和不同尺度遥感数据的植被盖度、基岩裸露率定量遥感反演方法,为进一步摸清岩溶地区石漠化现状及变化监测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