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刘宁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3-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凝心聚力 真抓实干 奋力开创“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在2016年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 刘宁
(2016年3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2015年及“十二五”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分析当前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形势,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要求,科学谋划“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安排2016年重点任务。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水土保持工作成果丰硕、成效显著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水土保持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各级水保部门顽强拼搏、务实开拓,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谱写了水土流失防治的新篇章。 一是水土保持法制基础更加坚实。2011年3月,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随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一批国家和地方配套制度相继出台。全国有27个省份修订了省级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或条例,18个省份出台了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管理办法,一套自上而下、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五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从规划引领、综合防治、监督监测、严格执法、科学管理等各方面,全方位细化落实法律要求,使水土保持法的执行力、贯彻力、影响力不断提升,成为一部在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中举足轻重、对水土资源保障作用显著的盛世良法。去年,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调研,高度肯定了水土保持法的实施成效。 二是水土流失治理红利持续释放。“十二五”期间,全国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6.55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2万余条,改造坡耕地2000多万亩,修建骨干和中型淤地坝2000余座,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000多条,实施生态修复10余万平方公里,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长江黄河上中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京津风沙源、西南岩溶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继续推进,全国有700多个县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在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林草覆盖、减少入河泥沙的同时,有效改善了亿万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百姓分享到生态建设“红利”,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许多地方率先实现了农村美、百姓富、生态优的良好生态目标和小康目标。 三是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取得突破。各级水保部门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在为大规模公路、铁路、机场、城镇、水利设施、能源开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中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通过严格把关、依法审批、加强监督,最大限度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产生,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质量与效益方面发挥了特有的积极作用。“十二五”期间,全国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近6万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3多万项,广泛赢得了各级人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鼎力支持和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全国累计有13万个生产建设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资金6000多亿元,减少人为水土流失6亿多吨,越来越多的生产建设项目成为了生态友好型工程,这其中都凝结着水土保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然有我”的责任担当。 四是水土保持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成功开展,覆盖全国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基本形成,新一轮信息化建设全速推进,科技支撑和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水土保持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各地认真落实水利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撬动民间资本投入治理超过200亿元,激发了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新动能。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不断深化,60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104个科技示范园和24个中小学教育基地相继建成,水土保持进党校活动率先在62个地市全面启动,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明显提高,加快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基础和外部条件更加有利。 “十二五”全体水土保持干部职工励精图治、辛勤耕耘,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厚积薄发、成果丰硕。在收官之年,水土保持工作势头更为强劲。在水土保持顶层设计上,我国首部国家层面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由七部委联合印发,为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淤地坝除险加固规划》等一批重要规划编制完成,为顺利推进“十三五”各项任务奠定了基础。在重点工程建设力度上,各级水保部门克服招投标工作周期长、有效施工期短等困难,强力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中央投资完成率达到92%以上,是历年来投资计划下达最早、项目审批周期最短、完成投资计划最快、地方投资落实最好的一年。在支持国家重点保障项目上,对国家重大铁路和水利项目,加快办理行政审批,全年共批复31个铁路项目、61个水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对涉及新疆、西藏的39个项目加快审批、缩短周期。在全面深化改革上,不折不扣贯彻国务院部署,有序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前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清理中介服务,创新监管方式,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步推进。 2015年为“十二五”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划上了圆满句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进展尚不平衡,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对推进重点工程进度不够重视、措施乏力,个别地方甚至虚报进度、弄虚作假;有些省份对推动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存有畏难情绪,沟通不畅、协调不力;部分省份推进信息化工作主动意识不强、进展缓慢;有些基层单位水土保持安全与廉政责任不落实、防控体系不健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仍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妥善加以解决。 二、深刻领会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全新形势、更高要求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描绘了“十三五”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陈雷部长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这些都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一系列部署要求,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水土保持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更高的要求和视点不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一要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在资源节约、发展新常态中的基础性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在步入新常态,呈现出增速换挡、动力转换、结构优化三大特点。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着重强调,“十三五”时期我国要着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没水分、可持续的增长,着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中实现经济增长。水土保持是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土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效合一”的重要举措,在广大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更是普遍具有促产业、调结构、保增长、护生态的巨大潜力和明显优势。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级政府和水保部门更要充分认识、深度挖掘水土保持在资源节约、促进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千方百计发挥出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 二要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保护自然生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作用。今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明确要求实施好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总书记的讲话深刻阐释了水土保持在流域开发与保护、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应有责任。各级水保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总书记讲话精神,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为遵循,牢固树立水土流失状况“只能好转、不能变坏”的底线思维,推动将水土流失面积不扩大、强度不加剧、水土保持功能不降低作为各级政府的责任红线,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质量。 三要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作用。刚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明确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并将全面推进绿色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专篇部署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又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全方位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土保持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必须看到,目前水土流失仍是我国重大的生态环境问题,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所在。带动水土流失地区实现全面小康是“十三五”各级水保部门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务必要谨记责任,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开展水土流失治理,让水土流失地区山更青、水更绿、民更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打下坚实基础、筑牢稳固支撑。 四要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履行政府职能、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水土流失防治水平是政府依法履职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人为水土流失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全面强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加快防治进程,为各行各业提供好支撑性的条件,才能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期盼。去年国务院批复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规划引领、科学防治的新阶段,为系统提升我国水土流失防治水平、补齐发展短板、强化薄弱环节提供了实现途径。贯彻落实《规划》是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的基本要求。各级水保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务院批复要求,将贯彻落实《规划》作为紧要任务,以《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带动水土保持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以公共服务和监管能力的现代化,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准确把握“十三五”水土保持发展目标、主要任务 “十三五”水土保持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有所下降,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生态环境进一步趋向好转。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万平方公里,治理坡耕地2000万亩。配套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监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监测及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深入,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主要任务。 第一,大力加强预防保护。更加注重自然修复,全面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管护,推动实施江河源头区、水风蚀交错区国家重点预防项目,开展水土保持重点预防7.5万平方公里,积极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增强水源涵养和水质维护功能。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管理,研究划定开发管制红线,坚决保护地貌植被和生态原真性,从源头上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维护生态系统稳定。 第二,扎实推进综合治理。继续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在坡耕地及侵蚀沟集中区域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综合治理10万平方公里,整治坡耕地800万亩。地方政府要全力加强辖区内重点防治区综合治理,发挥项目与资金合力,完善激励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治理。“十三五”期间,地方、其他行业、社会力量实施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需达到17万平方公里。要围绕精准脱贫要求,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在水土流失区走出一条水土保持与精准扶贫有机融合、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的成功之路。 第三,全面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快健全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监测评估体系和监测技术标准体系,科学开展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治理效益和生产建设项目监测,掌握水土流失及其防治动态变化情况,综合评价水土保持实施效果,有效建立监测评价与开发管控、监督执法、考核问责的联动机制。切实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统筹先进的科研技术、仪器设备优势,充分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和多区域、多层次的监控手段,实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化精细化管理、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控和监管全覆盖,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为依法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防范人为水土流失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精心打造示范区建设。在现有成果基础上,提升打造一批典型示范效应强的示范区。以重要水源地、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周边为重点,打造100条示范性生态清洁小流域。在具有典型代表性、治理基础好、示范效果好、辐射范围大的区域,创建200个左右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大力提升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教育基地整体水平,重点建设120个精品示范园,有效发挥理念引领、典型示范、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四大作用,打造公众水土保持和生态文明观念培育基地。建设一批高效水土保持植物资源利用示范区,推广经济效益高,治理效果好的植物品种,通过产业拉动加速水土流失治理,促进水土保持综合效益发挥。 第五,全力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以贯彻水土保持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相关规划水土保持征求意见制度,依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严格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考核奖惩制度。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要求,研究建立水土保持领域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等配套机制。全面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水土流失防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培育水土保持社会服务市场主体,建立市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创新驱动,注重水土保持科技发展,全面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切实把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的自觉性。 四、扎实推进2016年水土保持工作再上台阶、取得实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我们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需求,适应新要求、新常态,锐意创新、奋发有为,为“十三五”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业开好局、起好步。 第一,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责。扎实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法治宣传。尚未开展人大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和专项调研的省份要于年内全部启动实施。在确保省级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或条例全部出台的基础上,推动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标准尽快出台,推进设区市制定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坚持依法审批、依法管理,准确把握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的任务和要求,严禁随意扩大和变更审批范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坚决纠正“只批不查”和“不批不查”等行政不作为。各地要在2016年主汛期前,对辖区内本级以上已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对大型弃渣场、高陡边坡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检查,全面强化生产建设单位安全监测主体责任,及时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第二,全面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及“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积极争取省级人民政府尽快批复实施本级水土保持规划,并做好与“十三五”规划的指标衔接。要抓紧开展年度治理任务的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全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4万平方公里,综合治理坡耕地400万亩。继续加快推进国家重点工程中央投资计划执行进度,不断强化月调度和部、委、省三级督查机制,确保国家重点工程黄河以北完成80%,黄河以南完成90%的目标任务,并尽快组织已完工重点工程竣工验收。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面启动黄土高原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切实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各地要及早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重大防治工程前期工作,尽快建立规划和年度任务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估机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11月底前将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水利部。 第三,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水土保持监管效能。各级水保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从水土保持补偿费中优先安排信息化工作经费,集合监测机构及科研单位优势,协同深入研究水土流失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瞄准宏观管理需求和发展趋势,全面提升监测和信息化对规划实施、政府考核、宏观决策、公众服务的支撑能力。全面完成《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5-2016年实施计划》各项任务,扎实推进生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监管示范,为尽快全面实现综合治理图斑化精细化管理和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控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第四,持续深化水土保持改革,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评审评估技术服务政府购买,建立生产建设单位及中介服务单位市场信用评价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水保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监管职责,做到放管结合,监管责任不缺位、不越位。要积极推动将水土保持纳入地方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明确中央对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机制创新与政策引导力度,落实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扶持政策,通过增加水土保持投入,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程。 第五,继续强化国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深入推进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党校。在宁夏固原、山东临沂基础上,再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继续大力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教育基地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载体,组织推出一批感染力、号召力强的宣传教育精品,面向各级领导、机关干部、管理对象、社会公众、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切实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 第六,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安全与廉政风险防控。各级水保部门要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发展,抓业务必须抓廉政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当起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务必要抓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组织领导、排查风险隐患、建立责任清单、落实防范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发生水土保持安全事故。要深入落实《水土保持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并结合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新变化,紧盯项目安排、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扎紧制度笼子,堵塞腐败漏洞,构筑健全完善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保障水土保持事业健康有序推进。 同志们,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照水利部的全面部署和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及陈雷部长重要讲话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夺取2016年和“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新胜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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