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蒲朝勇司长在水土保持现场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6-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
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落地见效
——水土保持现场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  蒲朝勇
(2019年6月13日)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水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201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大力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鄂竟平部长就2019年水土保持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力争在监管上取得突破。陆桂华副部长亲临会议并讲话,充分肯定了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要求我们大力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陆桂华副部长的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谋划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水土保持司向大家报告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主要进展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主要进展和成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水利事业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部党组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鄂竟平部长先后五次专题听取汇报并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明确提出了“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水土保持工作总要求。陆桂华副部长多次就水土保持工作深入实地调研,定期召开月度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谋划部署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督促落实务实举措。一年来,各级水利水保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真抓实干、迎难而上,推动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人为水土流失监管进一步强化
      坚持把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加大查处力度,水土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已初步形成。
      一是监督执法不断加强。水利部组织流域机构对524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开展跟踪检查,实现部批水保方案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对落实水保方案不力的73家生产建设单位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对3个生产建设项目违法弃渣行为挂牌督办,责成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起到了以点带面的震慑作用。各地共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6.9万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3万个,立案1261起。
      二是方案审批更加严格高效。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严把审查审批关,从源头上预防人为水土流失。2018年,全国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近3.8万个,对201个项目作出了不予许可决定。水利部本级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9个,6个项目不满足条件未通过审批,平均办结时限在10个工作日之内,比法定时限减少一半以上。
      三是设施验收进一步规范。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规范自主验收程序、内容和要求。水利部对14家大型央企开展集中约谈,督促154个完建未验收项目落实自主验收责任。全年,水利部完成62个项目自主验收报备,督促25个不满足报备条件的项目进行补正。各地共接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8995个,较2017年增长15.3%。
      (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推进
       紧紧围绕中央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部署,持续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年度治理任务圆满完成。各级水利部门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民间资本共同投入水土流失治理,全年共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98万平方公里,实施坡耕地改造360万亩,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80条,圆满完成了规划年度治理目标任务。
       二是重点地区治理提速增效。2018年中央水土保持投资61.8亿元,为历史新高。中央投资完成率达96.8%,较2017年同期增长1.5个百分点。为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水利部组织各流域机构,采取暗访督查方式,对29个省份76个县158个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共发现了6大类152个问题,并以“一省一单”印发整改意见,督查各地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三是淤地坝安全度汛暗访督查成效明显。首次大范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淤地坝暗访督查。以“三个责任人”落实为重点,分4次对黄土高原7省区22个地市61个县区的436座淤地坝进行安全度汛督查。对存在问题均以“一省一单”形式通报有关省水利厅,督促限期整改;对安全管理问题较严重的省区约谈通报,责成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黄土高原七省区累计派出88个组329人次,对177个县的淤地坝进行随机抽查,各级联动、强化“三个责任人”责任落实,确保了淤地坝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实现新突破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管理需求,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动态监测首次实现全覆盖。水利部印发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年度动态监测目标和任务。中央和地方按照统一规划、分工协作的原则,第一次实现了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国全覆盖,定量掌握了全国到县级行政区及国家关注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成果已通过水利部专家审查和部领导审定,即将发布,将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制度落实和相关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和依据。
       二是信息化应用取得明显进展。2018年水利部组织在晋陕蒙接壤地区等4个重点区域、8个省份全域范围及其他23个省份23个地市开展了区域遥感监管试点,覆盖区域达217万平方公里,共发现疑似扰动图斑近9万个,现场核查认定违法违规项目8.25万个,并推动执法查处。对770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采取无人机手段监管,发现存在问题项目80个并督促整改。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有效地提升了监管效能和水平。
       (四)水土保持扶贫工作成效明显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水利扶贫相关规划,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水土保持支持力度。
       一是大力推进行业扶贫。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推动中央资金切块下达时向贫困地区倾斜。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继续以水土流失严重的贫困地区为重点,中央投资88%安排在有脱贫攻坚任务的22个省份,受益贫困人口近50万人。
       二是扎实开展定点扶贫。按照《2018年城口县水利对口帮扶工作方案》,组织15家帮扶成员单位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帮扶,实施水利行业倾斜支持、贫困户产业帮扶、贫困户技能培训、贫困学生勤工俭学、水利建设技术帮扶、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贫困村党建促脱贫、内引外联等“八大工程”,助力城口县脱贫攻坚。
       三是积极开展片区联系。按照片区水利扶贫总体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委加大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同时,对相关部委负责的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继续加大支持力度。
       (五)水土保持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效
       以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为重点,积极推动水土保持重点领域改革任务落实,水土保持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基本建立。水利部会同六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年度评估和五年考核相结合的规划考核评估制度。在省级政府自评的基础上,组织第三方机构应用遥感影像和无人机等信息技术手段,完成了年度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已体现在报送国务院的年度规划实施情况报告中。积极推进省级水土保持目标考核体系建设,22个省份出台省级政府对市县级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办法,11个省份启动开展了考核工作,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水土保持职责进一步压实。
       二是以奖代补试点取得积极成效。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9个省份18个县开展以奖代补试点。通过创新机制、简化程序,不但有效降低了工程建设成本,提高了中央投入效益,还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据统计,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平均降低工程建设成本20%,撬动社会投入比例100%,增加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治理区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六)水土保持工作基础逐步夯实
       统筹推进水土保持宣传示范等基础工作,全面加强行业廉政建设,水土保持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一是系列重要会议成功举办。2018年我们成功召开了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省政府名义联合发出水土保持“西安倡议”和“贵阳倡议”,各级政府对水土保持的重视和支持显著提高。首次举办第一届全国水土保持学术大会,超过千名专家、学者围绕水土保持重大战略和技术问题,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为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是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增强。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水土保持成就宣传活动,在国家“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成就展展示了水土保持相关内容。充分依托“一网一刊一号”,开展重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行业上下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上来。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施行纪念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水土保持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积极落实水土保持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圆满完成年度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绩,是部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得益于有关部委、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全国广大水土保持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此,我谨代表水土保持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19年水土保持工作重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开局之年。水土保持工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狠抓责任落实,以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为核心,以完善政策机制为重点,以严格督查问责为抓手,充分依靠先进技术手段,全面履行水土保持职责,着力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真正做到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重点从政策、制度、机制、基础等方面入手,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水利部已经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对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作出全面部署。年内,还将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办法,明确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清单和责任追究措施,建立水土保持诚信与信用评价体系,实行联合惩戒。通过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严格监管与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在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上取得突破。
      一是大力推进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水利部已经启动实施了水土保持监管遥感解译与判别项目,对全国55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开展卫星遥感解译,发现并下发生产建设疑似违法扰动图斑。各地要在做好现场复核确认和查处工作的同时,至少加密一次遥感监管频次。新疆、西藏、东三省和内蒙古东四盟等此次国家未覆盖的区域,要积极筹措经费,结合实际推进重点区域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工作。
      二是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去年底,水利部部署开展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完成省级梳理排查、流域现场核查和违法项目清单下放工作,进入到执法处理的关键节点。长江经济带11省市要抓紧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在此基础上,水利部将结合遥感监管,挂牌督办查处,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形成强监管震慑。
      三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责任落实跟踪检查。通过书面检查、遥感检查、“互联网+”和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情况跟踪检查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与行政综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明确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四是严格方案审批和自主验收监管。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刚性约束,对不符合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做好信息公开,提高审批效能,为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严格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监管,对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以及不满足验收标准而通过验收的,严肃追究生产建设单位和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责任,并依法查处。
      五是积极推进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止开垦的陡坡地范围、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等。加强农林开发活动水土保持监管,防止大规模农林开发产生的水土流失。对违法陡坡开垦、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依法开展监管和处罚。
      (二)抓好水土保持行业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制度。充分发挥好部属事业单位和流域机构的作用,按照统一、高效、优化的原则,形成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流域机构和省市协同的水土保持行业监督体系,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开展逐级督查。通过强有力的督查问责,强化从中央到地方层层监管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管。各地要严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论证及审查审批、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水利部将制定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办法,组织流域机构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暗访督查,并建立督查责任与违规问责机制。
      三是建立淤地坝安全运用长效机制。黄土高原七省区要按照关于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的意见,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淤地坝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三个责任人”责任落实,加强工程日常运用和安全度汛管理。从6月开始到汛期结束,水利部将组织黄委开展4次暗访督查,督查淤地坝不少于420座,对发现的问题将严格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手段,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一是确保完成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各省(区、市)要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分省任务指标和省级水土保持规划要求,明确2019年度省级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将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县级行政区,确保本地区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加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以长江、黄河上中游和东北黑土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坡耕地整治、侵蚀沟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坡耕地治理的意见》,指导地方依法做好禁垦坡耕地划定工作。组织开展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调研,全面摸清近年来治理成效和真实情况,进一步明确防治思路和对策,提出治理黑土区水土流失务实管用的措施。
      三是创新水土流失治理政策机制。继续推广水土保持以奖代补、村民自建等建设管理模式,创新水土保持投融资机制,发挥好政府投入的撬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
      (四)提升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一是做好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系统总结2018年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技术方案,扎实推进2019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各省(区、市)要切实加强监测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督促监测机构按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是建立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应用管理制度。围绕强化水土保持监测支撑监管的目标,制定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应用管理办法,明确监测机构与管理部门职责,规范监测成果的审核、报送、使用与发布。建立监测成果与管理紧密结合的机制,把监测成果应用到水土保持监管和生态文明相关考核评价工作中,发挥好监测对管理的支撑作用。
      三是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点优化布局。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点专题调研,在全面摸清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系统研究提出优化布局、建设标准与运行管理机制,推动监测站点建设。各地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加强现有监测点日常管理,确保监测点正常运行。
      四是加大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力度。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各地要按照水土保持业务需求,将水土保持纳入水利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加大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手段在水土保持监督、治理和监测等工作中的应用。
      五是加强水土保持信息数据管理和共享。以安全实用为核心,加快完善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各地要按照“边使用、边完善”的原则,及时录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等相关信息数据,加强数据质量审核,确保数据规范、完整。要推动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管理效能。
      (五)做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一是组织开展好2019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水利部将于近期印发2019年度评估工作通知,结合2018年度评估工作经验和新时期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估指标、赋分细则和复核方法。国家级评估工作将继续采取第三方评估、随机暗访督查方式,应用卫星遥感解译、无人机复核等手段开展,并结合日常监管结果,推动地方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
      二是抓好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尚未出台省级考核办法的省份,要借鉴已出台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主动向省政府领导汇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尽快出台本地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出台考核办法的省份,要切实抓好政策的落地工作,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真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六)切实抓好水土保持扶贫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水利部已经商财政部、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各地要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确保有水土流失治理需求的贫困县都落实水土保持投资。改善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增产增收、真正受益。
      二是精准配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真正摸清不同区域贫困群众的水土流失治理需求,在资金使用、项目安排、措施配置上力求精准。重点围绕产业脱贫,把水土保持项目安排与打造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为贫困地区群众增收致富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在措施配置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加强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接,尽可能让贫困人口直接受益、尽快受益。
      三是进一步创新工程建管方式。鼓励采取村民自建、以奖代补方式开展工程建设,积极组织和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组建专门队伍或直接参与工程建设,从中直接受益,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
      四是加强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监管。结合巡视整改,举一反三,建立水土保持扶贫逐级督查制度,采取暗访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中央支持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让贫困群众真正受益。
      (七)统筹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十四五”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要求和水利改革发展目标,开展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编制,提出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措施举措。抓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专项建设方案、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新一轮规划,明确“十四五”监测与信息化的目标任务。
      二是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以宣传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治理成效和曝光重大违法案件等为重点,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报道、自媒体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水土保持对外宣传,为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三是规范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统筹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科技示范园创建,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优化评定评估流程和专家选取制度,提升示范工程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加快水土保持科技创新步伐。系统梳理、优化完善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推进修制订工作。开展新时代水土保持目标对策等重大科技问题研究,推动水土保持科技成果转化。
      (八)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各级水土保持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部党组各项决策部署。
      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行业廉政风险防控。修订出台水土保持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推动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层层传导压力,逐级靠实责任。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中涉及的各项保密和网络安全工作。
      三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部党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实施方案,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水土保持重点任务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四是大力践行新时代水利精神。积极弘扬和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自律,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负责的态度,不断提升学习能力、举一反三能力、自我革命能力、业务能力和抓落实能力,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落地见效。
      进入新时代,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水土保持使命在肩、责无旁贷!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中央和部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陆桂华副部长讲话要求,全力做好今年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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