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三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2-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4〕4号)精神和要求,福建省水利厅积极部署、统筹安排、全面组织《水土保持法》三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春节后,福建省水利厅积极主动与福建日报联系,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2月9日,在福建日报刊登《“灰姑娘”要变“绿富美”》文章,专题报道福建省22个重点县、100个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典型和治理经验,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2月15日,福建日报头版头条刊发题为《巩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 持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尤权赴龙岩长汀漳平调研》文章,新年伊始,省委书记尤权赴长汀、漳平调研,强调要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起来,持续政策支持,创新治理举措,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使水土流失治理的过程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过程。
2月17日,福建省水利厅结合福建实际情况,向全省93个市、区、县水保办、省水土保持监督站、省水土保持试验站、金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永安水院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溪源水库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等单位共分发1960本《新水土保持法》、294张“建设中的生态福建”宣传片、98本《2012年福建省水土保持公报》、“青山绿水 碧海蓝天”摄影展作品集、《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论文集等,全面组织有关单位积极做好《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并收集宣传活动信息,在福建省水土保持网站宣传报道,形成规模大、密度高、形式新的舆论宣传氛围。以期进一步扩大新法的宣传范围, 切实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管理的水平,增强公民的水土保持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福建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春节后,福建省水利厅积极主动与福建日报联系,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2月9日,在福建日报刊登《“灰姑娘”要变“绿富美”》文章,专题报道福建省22个重点县、100个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典型和治理经验,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2月15日,福建日报头版头条刊发题为《巩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 持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尤权赴龙岩长汀漳平调研》文章,新年伊始,省委书记尤权赴长汀、漳平调研,强调要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起来,持续政策支持,创新治理举措,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使水土流失治理的过程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过程。
2月17日,福建省水利厅结合福建实际情况,向全省93个市、区、县水保办、省水土保持监督站、省水土保持试验站、金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永安水院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溪源水库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等单位共分发1960本《新水土保持法》、294张“建设中的生态福建”宣传片、98本《2012年福建省水土保持公报》、“青山绿水 碧海蓝天”摄影展作品集、《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论文集等,全面组织有关单位积极做好《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并收集宣传活动信息,在福建省水土保持网站宣传报道,形成规模大、密度高、形式新的舆论宣传氛围。以期进一步扩大新法的宣传范围, 切实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管理的水平,增强公民的水土保持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福建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