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委党校以项目建设区为选点开展宣传《水土保持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4-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宁夏固原市彭阳县自建县以来就坚持生态立县,改土治水,走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路子,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初步实现了“山变绿、水变清、地变平、人变富”的生态综合治理目标,2012年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2014年4月,正值彭阳县草庙乡曹川村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全面展开时,在固原市水务局的指导和彭阳县水务局的支持配合下。固原市委党校以送课下基层形式深入曹川村项目区进行了《水土保持法》宣讲。彭阳县全体水保工作人员及曹川村村民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固原市委党校授课教师以新《水土保持法》为依据,结合固原市水土流失防治的严峻形势、水土流失造成的严重危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先进做法、先进经验等方面做了讲解。 彭阳县水务局紧扣当前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对今后如何更好的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从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思路,提升流域治理质量效益,提升预防监督执法能力,提升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做了展望。 广大村民认为,将新《水土保持法》宣讲活动开展到水土保持项目区,具有深刻的实际意义,使老百姓能够深入了解《水土保持法》,积极参与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确保流域治理效益最大化。 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