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3-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3月5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部分区县水利部门分管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科、站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生产建设单位负责人召开了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座谈会。
会议组织参会代表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及四部委《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黔江区水务局、渝北区水利局、荣昌县水务局、巴南区水利局、涪陵区水务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土地征用管理办公室、重庆公路公司、南涪铁路公司等相关单位做了交流发言,对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剖析和总结近三年来水土保持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提出了2014年工作打算。
会议要求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围绕五大功能区建设和区县水土流失特点,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要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召开的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把好关键环节,抓好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补偿费征收和设施验收。要求项目业主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搞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共同建设好美丽、生态重庆。
重庆市水利局政策法规处、市水保总站等单位参加了座谈会。
重庆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处 张 铃
会议组织参会代表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及四部委《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黔江区水务局、渝北区水利局、荣昌县水务局、巴南区水利局、涪陵区水务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土地征用管理办公室、重庆公路公司、南涪铁路公司等相关单位做了交流发言,对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深入剖析和总结近三年来水土保持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提出了2014年工作打算。
会议要求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围绕五大功能区建设和区县水土流失特点,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要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召开的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把好关键环节,抓好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补偿费征收和设施验收。要求项目业主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搞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共同建设好美丽、生态重庆。
重庆市水利局政策法规处、市水保总站等单位参加了座谈会。
重庆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处 张 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