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强化管理开拓创新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3-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内容提要:2014年3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日。近日,本报记者就我省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方面内容,采访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尚梦平。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有望上半年颁布
问: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我省的配套法规是否也需同步修改?
答: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我省于1992年颁布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颁布,对加快全省水土流失治理进程,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1年新的《水土保持法》施行后,省水利厅随即组织成立了《办法》修订起草小组,着手调研、论证和文稿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调研论证,2012年4月形成了《办法》初稿。2013年《办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后,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在全省广泛调研,经过反复论证,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增强我省配套法规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拟采取立新废旧的形式,制定我省水土保持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将法规题目定为《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办法》相比,《条例》在制度创新方面的空间更大,将增添很多体现山东地方特色的创新性规定;内容也可以更丰富,与山东实际结合得将会更紧密。2013年9月6日,草案会签稿送发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14部门会签,省政府法制办同时征求17个设区市人民政府意见,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会签及反馈意见,又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2013年11月22日,《条例(草案送审稿)》获省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有望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
《条例(草案)》增添了很多体现山东地方特色的创新性规定,与山东实际结合得也非常紧密。比如,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分级审批制度,并首次确立了特定区域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限制审批制度;提出强化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建立技术服务单位评价体系等。
2011年以来,省水利厅单独或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相继制定规范性文件近10个,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设施验收、补偿费征收管理、评审专家库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四荒"综合治理等方面,保障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监督执法工作的有力推进。
水土保持工作三年来取得突破性进展
问: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三年以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哪些重大进展?
答:新《水土保持法》科学总结我国水土保持工作法制化以来的经验,从水土保持规划、预防、治理、执法等方面提出了更加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三年来,我省紧紧抓住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的重大历史机遇,不断强化管理、开拓创新,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面,狠抓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生产建设活动监管日趋加强。在95个县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重点完善监督执法制度和机构建设,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和规费征缴管理,推动"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落实。每年组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三年来对山东境内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现场督察200余次。省水利厅、省环保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的意见》,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水土保持工作逐步得到生产建设单位和社会大众的重视和认可,方案编报率大幅提高,2011年以来年度省级审批数量是2010年的3倍多,很多县(区、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从无到有,年平均审批方案30个以上,实现历史性的突破。电力、铁路、公路、矿产等重点行业也依法对本行业生产建设项目履行水土保持责任情况开展自查,并相应进行整改。
在水土流失治理方面,多方筹集资金,治理标准和效益迈上新台阶。2011年以来,水土保持财政投入逐年提高,省以上财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资3.95亿元,年投入水平是"十一五"的3.2倍。沂蒙山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范围由原来的6个县扩充到13个县,治理面积扩大一倍以上;启动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6个县列入国家2013-2016年专项建设规划。为探索新时期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新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生态清洁型、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安全型小流域建设。2013年投资3200万元开展建设16条以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为重要内容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临沂市蒙阴县多年来坚持不懈开展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都十分显著,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为进一步加快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土流失治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四荒"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全省再次掀起治理"四荒"、建设生态的热潮。
基础性工作不断夯实。新《水保法》将规划单独列为一章,强化了规划的法律地位,我省按照国家部署,在省、市、县三级开展了新一轮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全省水土保持规划》(草稿),市、县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也进入最后收尾阶段。水利普查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全省水土保持措施及水土流失调查成果已向社会公布。首次建成覆盖全省的水土保持监测骨干网络,27处水保监测站点全天候监测水土流失动态。山东水土保持学会工作实现"正常化",在资质管理、人员培训、技术咨询、宣传教育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总体上看,新《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的三年,是山东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创新、快速发展的三年。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为保障全省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立水土保持事业科学发展体制机制
问:今年水土保持将重点推进哪些工作?
答:2014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强化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健全水土流失治理投入保障,着力推动建立有利于水土保持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搞好法规配套建设。全力推进《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制定工作,力争上半年颁布实施。启动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在国家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后,及时启动我省配套文件修订工作。
二是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社会管理。着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省政府264号令,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制度。落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立项前置制度,加强对生产建设活动的日常巡查,不断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狠抓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切实遏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
三是全面完成水土保持规划工作任务。2014年,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的总体安排,要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水土保持规划工作,为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持,全面促进全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建立水保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治理投入。抓好重点工程建设,打造沂蒙山区国家水保重点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等精品工程。继续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保科技示范园和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效益和水平。
五是坚持不懈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在全省推动把水土保持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生课程教育体系活动,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关心、参与水土保持工作。在全社会树立起"水土保持,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共同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来源《大众日报》2014年3月4日 作者: 赵新 杨永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