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荥阳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三周年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改善成效明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3-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3月1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荥阳市水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新《水土保持法》,强化了地方政府的水土保持责任,突出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以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以监督执法为重点,着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和改善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推进。对全市坡耕地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督促指导全市各乡镇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林草措施和工程措施并用,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三年来,先后实施了枯河项目区、刘河镇分水岭、广武镇五龙山、广武镇任河、高村乡老占沟等小流域的综合治理项目,共投入资金710.61万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4.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431亩。 二是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展开。为贯彻执行新《水土保持法》,荥阳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荥政文〔2011〕188号),以服务生产建设单位为宗旨,以提高水保监督执法自身能力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2011年以来,共下达催办文书104份,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8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00余万元,验收水土保持设施9项,全市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措施实施率、设施验收率明显提高,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初步遏制。 三是淤地坝运行管理更加规范。全市已建有4座骨干坝、1座中型坝以及20座小型淤地坝,发挥了拦泥蓄水、淤地生产、防洪保收的重要作用,但其病险问题也成为防汛工作的重点之一。按照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防汛预案编制规定,认真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负责制和领导分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制定防汛预案,落实抢险队伍,不定时进行实地踏勘和检查,特别是在降雨期间,坚持对工程进行巡查,确保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 四是水保公众意识明显提升。三年来,荥阳市水务部门以新水保法实施纪念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乡镇和相关生产建设企业,积极开展水保国策 “五进”活动,做到“墙上有标语、报纸有文章、网站有报道、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突出宣传水土流失的严峻形势和综合防治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荥阳市水务局 张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