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上游干流河道治理竣工标段质量优良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5-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记者 王洪斌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汾河上游81公里干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获悉:该工程已完成的1标段土方工程优良率达87.1%,1标段工程达到水利工程优良标准。据该项目负责人介绍,之所以能有这样好的质量,主要得益于该工程采取了严格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进行建设。
引黄工程是山西省的一项生命工程,而汾河上游81公里干流河道治理工程是引黄水到达太原的惟一一段天然河道输水工程,工程建设的质量关系着引黄水能否高效、安全、清洁地到达太原,因此,81公里干流河道治理被称之为生命工程的生命。
汾河上游干流河道治理工程是山西省在河道治理上第一次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进行建设的工程,也是一项形象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库大坝标准。省水利厅明确提出,要将汾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建成全省性的示范工程和全国一流工程。为此,工程项目部采取了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管理机制进行质量控制,科技含量和施工的机械化程度都是山西省河道治理历史上最高的一次。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建设管理体系,各单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施工单位选择上,严格实行招投标制,通过3次招标,选择了12个有资质、信誉良好、施工业绩佳的施工队伍,其中有水利行业的,也有建筑行业和其他行业的,充分发挥了各施工单位的建设优势。针对工程线长、面广、施工队伍多、材料用量大等情况,工程建设实行了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制度,主要施工材料由项目部统一供应。承包商在机械化施工过程中采用“三检制”来保证工程质量,即班组初检、工区复检、施工单位项目部终检。项目部以及承包商还设置了工地试验室,配备了国内先进的核子密度仪,对质量进行快速检测。省水利厅质监站抽调人员在现场检查督促,并帮助各单位初步完善了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施工按照国家规程规范有序进行。此外,省水利厅还专门为工程配备了国内先进的瑞雷波仪,进行现场压实度检测。目前,已评定的45个单元工程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程39个,优良率86.6%,达到了水利行业的优良标准;干密度检测点数2280个,合格率91%,超过水利行业标准要求的85%的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