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生态环境恢复规划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6-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副总理和汪恕诚部长关于做好海河流域生态环境恢复规划工作的指示精神,海委会同清华大学、中科院等高校、科研单位和流域内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水利厅局正在积极开展“海河流域生态环境恢复规划”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几次专家研讨会,并于日前提交了《海河流域生态环境恢复规划任务书》,目前正在抓紧编制工作大纲。这标志着海河流域生态环境恢复规划工作已进入全面启动和实施阶段。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猛增,海河流域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已远远超过了流域水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目前正面临着河道干涸断流,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天然湖泊湿地基本消失,地表和地下水严重污染,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水土流失、河道淤积、沙尘暴等灾害加剧等生态恶化问题,如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遏制并逐步恢复良好的生态系统,海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不可能实现,甚至会发生难以想象的后果。遏制海河流域生态恶化已刻不容缓。
2001年5月,汪部长在考察海河流域工作时指出:海河流域水资源紧缺、洪涝灾害、水环境恶化三大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但核心问题是生态环境恶化。海河流域治理要把生态恢复作为主要工作目标。按照部领导的指示精神,海委组织委内外专家积极开展了“海河流域生态环境恢复研究”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提交了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为下一步开展流域生态环境恢复规划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以大江大河流域为单元进行生态环境恢复规划,在我国还是首次。为了搞好这项具有开创意义的工作,海委已将这项规划的编制列为今明两年全委工作的重中之重,将举全委之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提出一个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成果。按照计划安排,该规划将于2003年年底前完成总报告和各项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