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强化机构保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2-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区级统筹、部门联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夷陵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环保、财政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副科级的水土保持局,核定编制19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2人,专门负责水土保持管理、执法和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的创建工作。同时,在各乡镇设立了水利站,明确了一名水保员具体负责水保工作,并在每村聘请1名管护员,协助开展水土保持的监管工作。 夷陵区水土保持局部分执法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