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完善建设机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2-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始终坚持水保工程建设“四制”不动摇,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放线、统一施工、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查验收“五统一”的要求,对水保治理项目建设实现了全过程动态管控,切实保证了项目质量。严格执行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2007年以来,夷陵区共控制因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新的水土流失面积5835.37公顷,“三同时”制度落实率95%,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8%、实施率达到100%、验收率达到96.4%。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矿山开采、采石、房地产开发等水土流失高危行业的执法力度,对严重破坏山林,造成水土流失的采石、采矿违法企业一律实施关停,对其它企业违法行为一律实施严厉打击。目前,全区共关停违法矿山企业24家,打击其它各类违法案件21起。 矿山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