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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启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水保〔2008〕119号)精神,山西省水利厅成立了由张健副厅长任组长、李文银局长为副组长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即媒体宣传组,学术交流培训组,示范教育基地建设组,科普教育组和监督执法组。制定了《山西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和《山西省2008年水土保持国策教育行动工作计划》。同时,省水利厅要求各市、县水利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按照宣传方案和工作计划,今年我省将充分利用电视、重点报刊、互联网、公益广告等媒体,围绕山西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年内在《中国水利报》上刊发4篇专题报道,在《山西日报》上刊发3篇专题报道,在山西电视台上播出两次水保专题片。及时编发高质量简报30期,登录山西省水利网和水土保持网,同时报中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登录。组织开展3次水土保持知识和技能培训。举办1次县级领导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安全专题研修班。开展两次“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成果宣讲及水土保持学术交流活动。组织10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生产一线传授水土保持实用技术。建设3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水土保持教育基地、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干部、群众、技术人员、中小学生参观学习。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着手编写1套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教材,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两次水土保持知识讲座。与团省委联合组织大学生开展1次暑期水土保持实践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万份,刷写张贴宣传标语1万条,在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区全部设置标示标牌,组织1次街头版面宣传、10次电视公益广告宣传。配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曝光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项目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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