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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临洮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国策宣传教育小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定西市临洮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三提高”,促进“三增强”,狠抓“三权”落实,结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紧紧围绕《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及《甘肃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以媒体宣传和国策教育为主要手段,大力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面开展水土保持国策教育活动。
一、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2009年4月上旬和5月中旬,由县水保站组织,对全县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业务技术及水保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各1次。系统学习了水土保持法、甘肃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淤地坝设计及施工技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知识。通过培训教育,全县水保工作人员的国策意识、生态理念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能力和法制水平有了明显提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理念更好地体现在水保行政执法、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二、广泛宣传,增强氛围
今年《水土保持法》颁布18周年之际,共进行电视专题报道15次,报刊新闻报道12次,张贴宣传标语420条,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悬挂横幅100余条、彩旗200面,出动宣传车56辆(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55处,并在太石镇兰临高速公路旁制做大型永久性宣传牌一块。为了更好地对水保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站上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还购置了价值4万余元的摄像机、照相机、投影仪等影像设备。组织宣传人员分赴全县18个乡镇,深入到村社、中小学校以及各项目建设开发单位现场和集市贸易等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水土流失的状况和危害,了解水土保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营造出广大公民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心支持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法,规范行为
2009年上半年水保执法开展过程中,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案件两起。一是连儿湾乡潘家岔村双选社群众刘任福、刘任贤等人在插牌山违法开荒,开荒面积达1.25亩,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会同连儿湾乡政府处理了该案,违法开荒者采取了补救措施,在破坏植被的区域内种上了紫苜蓿。二是中铺镇哈拉沟村杨发海在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情况下,在本镇南家村南家洼擅自非法采砂,查处后,当事人对其行为认识明确、态度端正,自觉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缴纳了水土流失危害补偿费。
 
(成万胜、赵忠供稿,省水土保持局组宣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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