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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州启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9-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水利部和云南省水利厅的部署,9月5日下午,文山州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正式启动。
    启动会议上,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水土保持委员会副主任邹春明作了题为《认清形势  强化措施  齐抓共管 努力开创我州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的动员讲话。他说,这次启动文山州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其目的就是通过宣传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并将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水利部、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统一部署,我州制定了《文山州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了文山州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启动仪式,实施方案分三个阶段部署了今后3年的宣传计划。第一阶段从2008年9月初到12月31日止,各县要积极宣传和贯彻全省水土保持会议精神,尽快启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结合文山环保世纪行活动,积极配合环保世纪行活动组认真选好示范点,加大对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较好的开发建设项目的宣传报道力度。同时,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生产建设项目,也要进行相应的暴光,充分为水土保持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第二阶段为2009年全年,全面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以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促进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开展、促进水土保持“两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阶段为2010年全年,深入推进水保国策宣传教育活动,扫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死角。在做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干部认识到位。通过宣传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府行为,切实加强对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二是宣传工作责任人员到位。各县要指定人员专门负责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宣传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水平,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宣传经费到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筹集宣传所需费用,积极争取从当地财政统筹的水资源费及水保“两费”中列支,保障各项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州水土保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州水务局有关领导,州水勘院领导,州水务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县水务局分管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水保办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州水土保持站全体人员共6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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