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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坚决遏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严重破坏水土资源的势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0-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姚润丰)绿地变成了黄土、废土弃石随意倒入河沟……说起“水土流失”,人们往往会想到毁林开荒、强降雨等原因造成的环境破坏,很少和大型开发建设工程联系起来。可事实上,在各地随处可见的修路、架桥、开矿、搞开发区等建设项目中,破坏地面植被、破坏稳定地形的情况屡屡发生,破坏了水土资源,恶化了生态环境。这种人为因素导致的生态灾难,往往比强降雨等自然原因引发的环境破坏影响更大。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刚刚完成的全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结果显示,“十五”期间,全国开发建设项目扰动地表面积达到5.5万平方公里,弃土弃渣量92亿吨,近几年每年因人为因素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超过了1.5万平方公里,增加的水土流失量超过了3亿吨。
  特别是,全国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不足70%,有的省份每年只收到几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大量的开发建设项目逃避了水土流失防治法律责任。尤其是公路铁路、农林开发、水电建设、城镇建设、矿山开采等开发建设项目,乱挖乱采、乱倒乱弃现象十分严重,引发的水土流失超过全国人为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的80%,给社会留下了巨大的治理成本,有的甚至难以恢复,造成生态灾难。
  据这次科学考察测算,“十一五”期间,全国开发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新的扰动地表面积6.2万平方公里,弃土弃渣总量达到100.3亿吨,与“十五”期间相比,分别增长11.7%和8.9%。陡坡开垦、顺坡耕作、乱砍滥伐造成的水土流失依然严重,公路、铁路、矿山开采、水电和城市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出现加剧的趋势。仅公路和铁路建设就有超过5000万吨泥沙直接进入各级河道,给江河防洪造成严重隐患。
  红花绿树、碧水青山,本应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高度的天平上。严峻的人为水土流失形势对国家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构成威胁,这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依法强化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管,使法律规定的制度真正得到落实,扭转人为水土流失持续恶化趋势。
  为此,水利部近日启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从现在到明年主汛期前,对在建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调查,建立档案,全面掌握未编报方案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措施。
  “不管是什么单位、什么人,只要违反法律规定,决不手软,决不迁就,杜绝本位主义思想和纵容、包庇问题。”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强调,这次专项行动中,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选择3至5个典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报水利部采取通报、曝光、限批等处理措施,集中查处一批重大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作者:姚润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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