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土保持大事回眸

2017年黄委水土保持大事回眸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1-3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
    为做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汛前,国家防总办、水利部和黄河防总印发文件,对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用和度汛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4月在甘肃省兰州市组织召开了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座谈会,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防总办、黄委和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等七省(区)水利厅分管厅长等参加了会议,研究部署了2017年重点任务。水利部和黄委组成8个检查组,对有关省区及直属单位的淤地坝开展了安全运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向流域七省区印发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按照国家防总和黄河防总安排,先后五次派出12个工作组,对陕、晋、蒙、宁四省(区)淤地坝防汛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为有效应对强降雨防范工作发挥了协调指导作用,保证了降雨标准范围内淤地坝的安全度汛。汛后,认真总结分析了2017年度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向水利部上报了“关于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扎实开展黄土高原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专项督查
    为促进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顺利进行,黄委派出督查组,实地抽查了黄土高原7省区20个县40多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提出了“一省一单”整改反馈意见,印发七省区,完成专项督查报告上报水利部。2017年国家共安排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432座,中央投资3.88亿元。
    三、全面完成黄土高原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一期工程核实任务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先后组织70余名技术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分21个核实小组,行程4万多公里,对1166座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进行了核实,并按照一坝一单,建立了台账。分别向七省区印发了核实反馈意见。至此,列入《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一期工程的2724座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的核实工作全部完成,为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安全运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全力做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分两次先后组织14个督查组,对8省区实施的5大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了督查。实地抽查了40多个县的90多个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90多条,形成督查报告和反馈意见单共26项,上报水利部。配合水利部完成了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参与组织塬面保护工程典型设计调研和相关培训工作。2017年该工程已正式启动实施,安排中央投资1.8亿元,涉及甘、陕、晋三省的34个县。开展了宁夏水毁工程修复督查,完成督查报告报国家防总。开展了甘肃、宁夏水土保持及相关行业实施以奖代补情况调研,协助水利部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实施以奖代补有关文件。起草了向国务院呈报的“关于科学治理黄河上中游区域水土流失的建议”。
    五、依法强化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组织完成了流域(片)115个在建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连续7年实现对在建部批项目监督检查100%全覆盖,重点检查了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重大变更手续履行、弃土弃渣防治、监测工作规范性等。按照水利部委托,开展了10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有4个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撤回了验收申请。流域(片)累计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部批项目已达445项。发布了《2016年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向社会公开了209个部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六、深入推进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
    认真落实水利部和黄委党组关于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的部署,组织编制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控能力建设方案,协调开展了黄河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公告项目,取得了相关监测成果。组织召开了黄河流域(片)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完成了2010~2017年共798项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数据的收集整理、数字化处理,以及2014~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02个项目督查工作信息的录入工作,数据量达到40GB。实施了晋陕蒙接壤地区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动态监管项目,为在全国推行提供了可复制的方法路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黄土高原淤地坝远程监控预警系统工作方案”,推动地方对30多座重点淤地坝实现了远程监控预警。进一步完善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交流服务平台,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积极探索严格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新模式
    积极探索精细化、严格化、高效化的监督检查方式,形成了“集中会诊”式监督检查新模式,即以水土保持监测成果为基础,借助遥感影像,会同各级监督部门、监测监理单位和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等,对弃土弃渣场和取土场等重点区水土保持情况逐个排查。全年排查弃土弃渣场和取土场2200多个,列出问题详单,提出整改要求。首次组织召开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推进会,对21个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慢、存在问题多的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了集中督导。全面推行培训式检查方式,以查代训,帮助各生产建设单位和基层水土保持监督人员掌握水土保持政策和要求,推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先进经验。
    八、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借助流域监督管理交流服务平台,实现了监测成果无纸化上报和在各相关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全面共享。建立监测成果报告登记和公示制度,促使全流域在建部批项目的季度监测成果报告率达到了100%,促进完善监测内容,提高监测质量,为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九、强化对省(区)监督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加强对各省(区)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检查督导,督促各省区依法履行职责。协助水利部对流域内省区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完成陕西、河南等5省(区)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考核工作。召开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水利部监督管理新精神,对各省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年内对流域各省(区)及相关单位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培训宣讲,累计培训1000多人次。据统计,全年流域(片)各省(区)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40多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约2100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400多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39亿元。
    十、启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鄂尔多斯高原砒砂岩区生态综合治理技术”项目
    2017年9月8日,在郑州召开了由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鄂尔多斯高原砒砂岩区生态综合治理技术”项目启动暨课题实施方案论证会议,该项目资助经费达1700多万元。项目将针对鄂尔多斯高原砒砂岩区水蚀风蚀冻融复合侵蚀剧烈、生态系统退化严重、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加剧区域生态系统退化等突出问题,研究提出砒砂岩不同类型区坡顶―坡面―沟道系统复合侵蚀综合治理技术、不同类型退化植被恢复重建技术、点线面状资源开发的生态安全保障技术、砒砂岩改性及林果加工等生态衍生产业技术,形成砒砂岩区生态综合治理体系并试验示范,为砒砂岩区脆弱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和黄河粗泥沙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十一、扎实开展造林绿化工作
    2017年,黄委按照《水利部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水利绿化工作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将其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委属有关单位坚持遵循“临河防浪、背河取材”和“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草)”的原则,以完善生物防护体系、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工程面貌和生态环境为目标,紧密结合黄河防洪工程建设和黄河土地资源的实际,不断加强管理,全面推进以黄河堤防工程及庭院绿化为主的水利绿化工作。据统计,年内共完成工程绿化810.74公顷,庭院绿化5.96公顷。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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