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工作会议在辽宁锦州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0-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会议主席台
刘宁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辽宁省人民政府陈海波副省长致欢迎辞
刘震司长作会议总结
财政部农业司吕恒心处长讲话
张新玉副司长主持会议
辽宁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于晓光局长发言
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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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9~20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工作会议在辽宁省锦州市召开。刘宁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主持,辽宁省人民政府陈海波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进行了典型经验介绍和交流发言。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是我国最早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26年来,累计完成总投资48.96亿元,综合治理小流域2611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4.79万平方公里,其中建设基本农田1100万亩,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3万多处,种植经果林1000多万亩,农民年人均收入增加300多元,1000多万群众实现了脱贫致富,退耕还林还草800多万亩,年均减少泥沙2.8亿吨。小流域减沙率达40%以上,治理区的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了24%,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建成了一大批综合效益显著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培育了一批具有水土保持特色的产业,涌现了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带动、宣传推广的先进典型,被广大干部群众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刘宁副部长对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地肯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要求各地要统一认识,坚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打造水土保持大示范区”的建设思路,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加强领导,真正建立起“水保统一规划,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建设管理体制。二要进一步做好科学规划,提高工程效益。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各项治理措施,注重与改善民生、与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修复、与预防保护相结合。三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有关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四要进一步创新机制,增强工程活力。要积极探索群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奖罚分明、优胜劣汰”的项目建立奖罚机制;完善建后管护机制,尤其是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林权制度改革后,各地要进一步探索如何落实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建立完善的建后管护机制,保证工程永续发挥效益。
刘震司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说,这次会议的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交流了经验,明确了任务,坚定了信心,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刘宁副部长的讲话从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阐明了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对如何推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要求大家回去后一定要汇报好,传达好,落实好,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同时,他还强调,要根据刘宁副部长的讲话精神,针对当前工程建设的一些主要问题,认真抓好工程建设。
参加会议的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区各流域和12省(区、市)水利厅(局)的代表、典型经验交流单位的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14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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