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6-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一、基本情况
光明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西北部,是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上的重要节点。辖区面积156.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1.57万人。近年来,光明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目标,立足山水林田湖草的生态禀赋,坚持多部门协同、全链条监管、系统化治理,着力打造城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新典范。
二、特色经验
(一)围绕“共治”齐抓共管。搭建“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水务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街道属地管理,企业自主管理”的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建立政府绩效考核和企业合同履约管理双约束机制,实现从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到完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以社区为单元构建全科水务网格,网格员分区分组常态化开展覆盖全区的水土保持日常巡查,技术团队专职专业提供督导服务,建立形成水土流失事件快速发现、快速溯源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二)立足“自治”利企便民。优化行政服务,9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备案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全部“秒批秒报秒证”。以光明科学城中心区为试点,在全市率先探索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水土保持方案从“单个项目评”转变为“区域整体评”,实行方案登记制,并强化事后监管和主动服务,推动项目快投快建,为企业减负增效。
(三)创新“智治”提能增效。试点开展“工地悬浮物传感器+泥水分离设备+视频监控”的黄泥水量化监管新模式,提升黄泥水预防和处理效能。依托智慧水务高效运转水土流失事件发现网、整治网、执法网,实现水土保持事件上报到复核不超过15分钟、移交执法不超过24小时。实施在建工地水土保持“红黄牌”分级信用管理制度,分类精准监管,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四)强化“法治”刚柔惩毖。对未构成违法的不良行为引导整改,对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对情节较严重、屡教不改的铁腕执法,特别是对属地央企、国企敢于动真碰硬,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通过“边检查边普法”、制作“水务特攻队”普法短视频、开设释法专刊等方式,提升公众法治意识。
(五)着力“综治”聚能谋变。将水土保持纳入光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各类专项规划统筹布局,聚焦“保水、护土、净气、善生”,将自然水土流失治理与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碧道建设、公园绿地建设等多项措施,构建形成多维立体的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体系。
三、创建成效
光明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打造了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环境,塑造了“生态绿”与“科学蓝”交相辉映的现代都市田园城区名片。近三年,光明区水土流失治理考核指标综合完成率205.3%,全区水土保持率保持97%以上。海绵城市面积达43.8平方公里,占辖区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0.15%,凤凰城海绵城市建设国家三年试点总验收成绩全国第一。贯通碧道60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0.85平方米,实现“500米见绿、2公里进园、5公里到达森林公园”。
楼村水沿线治理后
楼村水沿线治理前
木墩河沿线暗渠复明后
木墩河沿线暗渠复明前
茅洲河整治后
茅洲河整治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