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县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6-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本。吴江地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江苏省的东南门户,东临上海,西濒太湖,南接浙江,北依苏州主城区,全区总面积1237.55km2(含太湖),其中水域面积302.3km2,约占总面积的24.43%,水系发达,森林湿地资源丰富。

二、特色经验

近年来,吴江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等工作相结合,探索出水土保持工作吴江模式。一是做好水土保持顶层设计,全面提升防治水平。成立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二是系统治理,筑牢水生态屏障。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路,“十三五”期间,吴江区通过水土保持湿地、植被缓冲带、岸坡整治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面积2.79km2;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河道建设、城镇开发迹地治理,治理面积33.55km2,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生态修复,打造水乡标杆。大力推进绿化造林,积极构建湿地资源保护体系,全区共认定江苏省省级重要湿地3处,苏州市市级重要湿地56处,完成湿地恢复面积2870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6%。四是创新履职方式,优化营商环境。贯彻水利部“ 放管服” 改革精神,全面引入承诺制管理,推进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依托网络平台推行水土保持方案“云端”评审、“线上”报批;落实省政府助企纾困政策,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五是健全监管体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强化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严把审批关、检查关、验收关,落实“三同时”制度;建立吴江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为水土保持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阶提供保障;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切实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三、创建成效

吴江区始终把生态作为立区之本,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构建综合防护体系,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新增绿地、湿地,涵养水源,截至2022年底,吴江森林覆盖总面积为34.3万亩,林木覆盖率达19.86%;扎实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实施“三水同治”,大力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河湖生态环境显著提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江村”品牌,增加农民收入,2021年村均可支配收入达817万元、同比增长10.4%;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年保土能力875t,增加蓄水保土效益0.9万m3,水土保持率达99.96%,区域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



吴江阅湖台全景

元荡2021年度一期工程实施后


元荡2021年度一期工程实施前

元荡先导段实施后

元荡先导段实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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