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县

山东省邹城市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6-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邹城市围绕建设“生态靓市”的目标定位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全域景区化”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打造生态清洁治理品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见成效。邹城市五康轩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被评为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2022年邹城市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水土保持领域连续两年获2块“国字号”招牌。先后成功创建牙山生态清洁小流域省级示范工程,大沙河段省级绿化样板,刘庄河、大沙河、二道河省级美丽示范河湖,狼舞山、峄山、康王岭山东省水利风景区。


一是以体制机制为导向,实现监管力量网格化。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与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构建“水保搭台、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定期议事协调水土保持规划落实、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等工作,同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和镇街部门年终考核指标。市财政每年列支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水土保持监管工作,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每年定期开展2次集中监督检查活动,实现监管全覆盖。2020年以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78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143项、验收复核92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816.38万元,补偿费征收数额连续三年位居济宁市第一。先后打造鲁南水泥国家级绿色矿山、光大国际垃圾发电项目等一批特色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


二是以规划实施为引领,实现水保工程生态化。编制《邹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探索形成山丘区连片治理、小流域“生态+”治理、小流域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等水土保持生态治理“邹城模式”。实施了峄山牙山、石墙九山、香城狼舞山、张庄连青山、城前镇越峰、康王等一批精品示范生态清洁小流域。2020年以来,累计投资73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6.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83.6%,治理后的项目区林草覆盖率达到45.8%,年增保土拦沙量11.01万吨,年增蓄水量172.43万立方米,农业年产值增加1187.59万元,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实现了治理区山青、水净、村美、民富。


三是以资金整合为保障,实现流失治理多元化。采取以“财政出一笔、群众筹一笔,招商引一笔”为资金筹措模式。将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小流域治理。2020-2022年累计使用水土保持补偿费2508万元用于小流域治理。采取财政补贴、以奖代补、落实优惠政策等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及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光大国际垃圾发电生产建设项目治理后

光大国际垃圾水电生产建设项目治理前

康王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后

康王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前


牙山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后

牙山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前

石门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后茶园

石门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前


越峰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后

越峰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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