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通过水利部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8-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2年8月25日,水利部在北京组织召开“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专家评审会。水利部总工程师汪洪出席会议并任专家组组长。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王浩院士及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国际泥沙研究培训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长江委水土保持局、水利部黄委会水土保持局、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国家电网公司、北京林业大等单位的专家、领导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和代表观看了专题片,听取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的工作汇报。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构建了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四位一体”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现了水土保持工程和主体工程的同步推进,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等级为I级,起自格尔木换流站,终于拉萨换流站。经过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治多县,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安多县、那曲县和拉萨市当雄县、林周县,直流线路全长1031.1公里。其中青海段606.8km,西藏段422.3km。工程于2010年7月开工,2011年12月投入试运行。工程概算投资60.89亿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模大,完成水土保持挡墙工程4475米,护坡工程2025米,碎石压盖工程4.2万立方米,排水沟工程6795米,土地整治工程184.0公顷;灌木移植回栽1148株,种草102.9公顷,草皮剥离回铺8.8公顷;临时排水沟351米,临时覆盖7.5公顷,表土剥离29.7公顷,彩条布隔离防护122.3公顷,棕垫草地隔离8.9公顷;水土保持总投资1.3亿元。
专家组充分肯定了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生态建设成绩,一致认为,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目标明确、措施得当,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水土保持工程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保证了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和生态建设目标的实现。
工程建设中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构建了完善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因地制宜采取了“三隔离、两分离”等有效保护措施。解决了高原高寒地区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多个难题,为我国高原生态脆弱区大型电力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积累了经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突出,扰动土地整治率98.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拦渣率94.5%,土壤流失控制比0.82,林草植被恢复率97.6%,林草覆盖率53.3%,均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专家组一致认为: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制度健全,水土保持设施质量优良,后续管护责任落实,档案材料完整,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考评标准,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建议评定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与会专家和代表观看了专题片,听取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的工作汇报。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构建了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四位一体”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现了水土保持工程和主体工程的同步推进,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等级为I级,起自格尔木换流站,终于拉萨换流站。经过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治多县,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安多县、那曲县和拉萨市当雄县、林周县,直流线路全长1031.1公里。其中青海段606.8km,西藏段422.3km。工程于2010年7月开工,2011年12月投入试运行。工程概算投资60.89亿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模大,完成水土保持挡墙工程4475米,护坡工程2025米,碎石压盖工程4.2万立方米,排水沟工程6795米,土地整治工程184.0公顷;灌木移植回栽1148株,种草102.9公顷,草皮剥离回铺8.8公顷;临时排水沟351米,临时覆盖7.5公顷,表土剥离29.7公顷,彩条布隔离防护122.3公顷,棕垫草地隔离8.9公顷;水土保持总投资1.3亿元。
专家组充分肯定了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生态建设成绩,一致认为,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目标明确、措施得当,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水土保持工程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保证了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和生态建设目标的实现。
工程建设中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构建了完善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因地制宜采取了“三隔离、两分离”等有效保护措施。解决了高原高寒地区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多个难题,为我国高原生态脆弱区大型电力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积累了经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突出,扰动土地整治率98.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拦渣率94.5%,土壤流失控制比0.82,林草植被恢复率97.6%,林草覆盖率53.3%,均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专家组一致认为:青海~西藏±400kV直流联网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制度健全,水土保持设施质量优良,后续管护责任落实,档案材料完整,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考评标准,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建议评定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