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桐庐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通过水利部专家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12-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2月5-7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太湖流域管理局、部水土保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等单位专家组成的“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专家组,先后赴浙江省新昌、桐庐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施俊跃,杭州市林业水利局、绍兴市水利局,新昌县、桐庐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或陪同考核。 专家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新昌县、桐庐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点,详细了解了当地的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管理等情况。在评审会上,专家组观看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专题片,听取了当地县人民政府工作汇报,查看了资料台账,进行质询、讨论,并针对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专家组一致认为,新昌县、桐庐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机制完善,基础工作扎实,防治模式科学,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考评会上,新昌县、桐庐县政府领导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以此次专家评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管理,持续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 浙江省水利厅水资源水保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