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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歙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通过水利部专家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12-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7年12月13日,安徽省歙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泥沙研究培训中心,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安徽省水利厅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评审。 歙县隶属于安徽省黄山市,位于安徽省最南端,北倚黄山,东邻杭州,南接千岛湖,面积2122平方公里,辖28个乡镇、183个行政村,有汉、蒙古、维吾尔、苗等30个民族,全县49万人。歙县作为徽州六县之一,是古徽州府治所在地,徽州文化和国粹京剧的发源地,也是徽商、徽菜的主要发源地。先后获得“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单位”、“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县”、“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管理示范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 “中国文化旅游示范地”、 “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 等国家级荣誉,以及“安徽省森林城市”、 “安徽省最佳人居环境奖”等省级荣誉。历年来,歙县县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历史文化名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城镇建设、生态旅游、美丽乡村等相结合,有力推进了歙县生态文明建设。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水土保持执法领导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共同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二是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将水土保持纳入县级政府考核,建立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政府目标责任制。 二、科学规划,综合治理。2011年以来,先后编制完成了《歙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安徽省歙县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规划,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规划,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先后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八大生态建设工程。截至2016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2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5282万元,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广泛宣传,赢得共识。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水土保持宣传周、宣传月、普法宣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采取有线电视宣传、报刊宣传、科普咨询、发送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设立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大型固定宣传牌等形式,开展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科普教育活动。二是开展水土保持进县委、校园活动,在全县幼儿园开展以水土保持为主题的绘画征集活动、中小学水土保持征文活动,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班队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水土保持,做到人人皆知,提高全体学生的水土保持意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提高,民间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形成“水保为社会,社会办水保”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监管,完善机构。一是调整充实了水土保持委员会,成立了水土保持执法领导组,有计委、公安、水利、交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了歙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预防人为水土流失。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切实落实“三同时”制度,规范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为,有效遏制了生产建设项目引起的水土流失,为今后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建立了良好的执法氛围。 与会专家和代表考察了雄村桃花坝护岸工程和乡田溪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现场,观看了歙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专题片,听取了歙县创建工作汇报。专家组认为歙县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职责明确,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共同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经过多年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与建设,区域内陡坡开荒得到全面禁止,坡耕地治理度达60%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县域内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60%以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70%以上,土壤侵蚀量减少50%以上。生产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符合相关指标要求。 专家组认为:歙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机构健全,基础工作扎实,防治模式科学,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供稿 歙县县城 蜈蚣岭梯田 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 美丽乡村建设 柿子丰收 三潭枇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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